通报批评
2010年12月12日至12月17日,学生处、后勤集团、学生社区委员会对学生宿舍安全及卫生进行抽查,根据检评情况结果,现对未达标宿舍及同学予以通报批评。希望全院学生以此为鉴,认真贯彻学校相关管理规定,不断提高宿舍安全意识及宿舍卫生水平,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宿舍环境。
卫生未达标宿舍及个人:
大一:方汤琳
大二:李雅宁
大三:陈于庭、郑思齐
大四:倪北辰、陈文祺
违规用电宿舍:无
未按时熄灯宿舍:
大一:19#:215,218,310
31#:无
大二:19#:无
31#:无
大三:19#:510
31#:无
大四:19#: 103,115,202,205
31#:305—307,309,310,311
晚归:无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0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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