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工作公告通知

关于2012年法律硕士第二批调剂复试通知(2012.4.16)

[ 发布时间]: 2012-04-16 [ 来源]: 暂无 [ 阅读次数]:

福州大学法学院将进行第二批法律硕士(非法学)和法律硕士(法学)调剂复试工作,请有意调剂到我院的考生注意:

1.凭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尽快登陆该网并选择我校作为第一志愿调剂单位进行调剂登记。

2.收到复试通知后,考生必须在24小时之内回复同意参加复试,否则视为考生放弃复试机会。

3.考生按复试通知要求,按时到我校参加复试。复试方案请届时关注我院主页上的公告。

4.复试合格我校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必须在学校拟录取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确认接受待录取,否则按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处理。

5.拟录取考生还应尽快与我院联系办理调剂录取的其它相关手续(详见复试报到处通知),如有关材料未按时到达或经审查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该考生拟录取资格。

 

          

 

              福州大学法学院

2012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