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工作公告通知

关于做好本科第七批“福州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12-04-24 [ 来源]: 暂无 [ 阅读次数]:

校教〔2012〕21号

关于做好本科第七批“福州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建设,更新教育理念,紧跟教育发展的新趋势,经研究决定启动本科第七批“福州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 项目申报工作。具体申报要求及办法如下:

一、建设目标

该工程旨在用2年时间,开展深层次的教学改革实践,产生一批紧跟科学技术、社会发展的新趋势,适应我省区域经济产业结构调整需求,符合我校的办学地位与传统特色,集创新性、实践性、特色性于一体的教学改革成果,并为我校与其他兄弟院校相关学科、专业教学改革提供借鉴,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提升办学质量与效益。

二、课题要求、立项课题指南

(一)课题要求

面向教学第一线,符合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对提高我校教学水平、教学质量、办学效益有明确的指导意义和积极的促进作用。项目方案必须做到:目标明确、论据充分、内容详实,要有继承性、前瞻性和可行性。课题的研究与实践,一般应结合课程、专业、学院等的实际教学工作进行,着力于教学要素的优化配置,着重已有成果的集成整合基础上的创新和应用。课题组成员应具备相应的业务水平和教学改革研究能力,具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和必备的改革实践条件。课题研究结束时必须完成相应课题研究论文或报告。

(二)立项课题指南

为了有重点有目标的做好教改立项工作,现提供以下课题研究领域供教师参考。

A类: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

1、创新研究型人才培养实验班的探索与实践

以学院为单位创办创新研究型拔尖人才培养实验班,学制四年。学生入学后,面向全院新生,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组织选拔考核,择优录取学生组建实验班,对具有学术理想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进行创新教育,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主动实践和科技创新,使学生具备较强的往硕博深造的发展后劲,以培养学科基础扎实、科研创新能力强、综合素质全面的拔尖创新科技人才。要求围绕实验班的培养目标,对实验班培养模式、课程体系、实践教学改革、管理机制及学生综合素质提高等方面进行大力度的改革,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式、师生评价等方面进行积极有益的探索和实践(本项目作为本批项目的重点项目之一,如有开设实验班,学校将在经费方面给予专项支持)。

2、福州大学创业型人才培养新体系的研究与实践

B类:专业设置与招生改革

1、福州大学本科专业发展规划方案研究

2、本科大类招生大类培养机制的研究与实践

3、福州大学自主招生机制的研究与实践

C类:课程建设

1、公共基础课分层分类教学模式的研究与实践

2、工程类专业课程题库建设及考试方法改革研究

3、课程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精品课负责人不在申报之列)

D类:实践教学改革与创新

1、本科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模式的研究

2、教学实验室或教学实践基地的建设及运行管理模式研究

3、实验教学队伍的培养机制研究

4、实验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研究

E类:教学队伍建设与教学激励机制优化

1、教师教学能力培养与提高的研究与实践

2、新教师培养机制的构建与完善

3、教师专业实践创新能力提高的研究与实践

4、教师教学投入激励机制的构建与完善

F类: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构建与实践

1、适应于完全学分制的教学管理模式与运行机制探索

2、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构建与实践

3、教材的选用与保障机制研究

4、福州大学网络教学综合平台的运行和保障

三、项目分类、经费投入及项目管理办法

本批项目分重点资助项目一般项目两种。重点资助项目以课题指南所列的项目为主。

本次拟立项50项左右,其中重点项目资助1.5万元左右,约占10%,一般项目资助0.3-0.6万元,约占90%。各学院应根据本次立项课题要求有针对性地组织教师申报,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各学院申报的课题进行立项论证,择优立项。经评审后正式启动并先行拨付50%的资助经费,列入正式建设的项目将依据《福州大学教改立项项目执行管理办法》(见福大教〔2010〕4号文)实行规范化管理,加强项目的跟踪检查,根据年度中期检评情况下拨资助经费余额,对中期检评优秀的将追加建设经费,对课题成果进行评估鉴定和总结推广。

四、申报办法

1、国家、省、校级在研同类项目主持人或近两年内主持的教改项目中期检评或结题验收不合格的教改项目主持人,不予申报(校级第六批教育教学改革工程负责人可以申报,但因该批立项将于2012年6月到期,请有关负责人做好结题准备,届时结题未通过者申请的项目将不予立项)。

2、申报办法:(1)申报者从以下地址下载并填写项目申请书:教务处主页→质量工程网→下载专区→校级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福州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请书,或教务处主页→下载专区→教研教改→“福州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请书;(2)申报者将项目申请书递交学院审核;(3)学院于5月5日前将同意的项目申请书书面稿递交教务处教研科,同时将申报书电子版汇总后统一发到jyk@fzu.edu.cn。

请各学院务必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认真总结前一时期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并修订相应的教改激励措施,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拟定教学改革重点,在教师自由申报的基础上积极组织申报,同时学院应成立教改项目评审组,认真审核并把关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可行性,遴选优秀的教改课题或教师上报,鼓励各学院或与有关部门联合申请。项目所在单位应在人员、时间、条件、政策上保证项目的顺利开展,同时有条件的学院还可按相应的比例安排配套经费。学院配套经费能够切实落实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考虑。

 

 

福州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