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大教〔2012〕54号
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福州大学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我校教育工作者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充分肯定教育工作者的教学成果,确立教学工作在学校的中心地位,现决定开展2012年福州大学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本届教学成果奖将按照《福州大学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福大教[2011]27号)的规定执行。现将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福州大学教学成果评选的范围是:凡行政关系隶属我校的各学院、各部门及其教师、教学辅助人员和教学管理人员,在我校教学中取得成果的学术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个人均可依照规定申请福州大学教学成果奖。
二、成果的项目设计可始于2008年以前,但应于2008年至今仍在运行的;已获得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但近四年无新的突破和创新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三、本次教学成果奖拟评选50项左右,其中特等奖约10项,一等奖约20项,二等奖约20项。
四、开展2012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工作,是加强我校教学工作,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尊重和鼓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创造性劳动的重要措施,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发动,认真做好这项工作,特别是充分挖掘、整合有特色、改革力度较大、有明显示范作用的,有望冲刺省级以上的教学成果。
五、申报评审程序
1.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材料,不属于同一学院、部门的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共同完成的教学成果,向第一完成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2.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其他单位应成立教学成果奖评审小组)在认真审核材料真实性和对照评审条件的基础上,明确推荐意见,并在本单位公示后如期将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3.教务处、研究生院组织专家组依据本办法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初选名单。
4.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表决获奖名单及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名单。获奖成果名单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后报分管校长审批,以学校文件公布后生效。
六、申报材料:(1)2012年福州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名单汇总表(一式三份)及电子版;(2)福州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书(一式三份)及电子版;(3)反映该成果的总结(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或在省级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报刊上发表的有关该成果的论文(一式三份);教学成果如为教材还须提交样书(三本)。各单位必须在2012年10月25日之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教研科,逾期不受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jyk@fzu.edu.cn,相关文件和表格可从以下地址下载:教务处主页→质量工程→下载专区→教学成果奖(或教务处主页→下载专区→教研教改)。
七、关于成果录像:根据上届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要求,推荐国家级教学成果的项目可根据需要提交反映成果的视频材料光盘一份,播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并在网上填报视频材料相关链接地址;被推荐为省级教学成果特、一等奖的成果须提交反映成果的视频材料光盘(一式三份,片长不超过15分钟)。因本届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的文件尚未下达,是否还需要制作录像尚不确定。请较有希望冲刺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的有关负责人做好准备。
八、关于成果相关资料:根据上届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要求,学校要在校园网上建立“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专栏,将与上报纸介质材料(教材样书除外)内容完全一致的电子版材料,以及经过整理、加工的其他辅助材料和支撑材料上网。因此请较有希望冲刺省级教学成果的有关负责人做好准备,并开始收集整理反映成果的相关资料(整理成电子档),届时学校将统一建立“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专栏,供被推荐为省级教学成果的负责人上传有关材料。
附件:1.
2.
福州大学
201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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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校领导,各有关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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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2年9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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