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工作公告通知

法学本科试卷、毕业论文材料自查通知

[ 发布时间]: 2012-11-05 [ 来源]: 暂无 [ 阅读次数]:

法学本科试卷、毕业论文材料自查通知

 

为规范法学院本科教学材料,根据校教务处本学期试卷和毕业论文材料专项检查工作布署(详见《关于福州大学2012年试卷、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检查的通知》校教【201248号文件),现将我院法学本科试卷、毕业论文材料自查工作安排如下:

1、全院教师应当高度重视本次校教务处关于2012试卷、毕业论文专项检查工作,认真按时完成所要求试卷和毕业论文材料的自查工作。

2、本次自查范围是20112012学年所有试卷和2012届毕业论文材料,请所有承担课程教学考试和毕业论文指导的老师务必按要求完成自查工作。

320112012学年有承担课程教学考试的老师,如果试卷尚未交到本科教学办的,请先行完成自查,并于119前将完成自查的试卷完整交院本科教学办,并签字确认;如果试卷已经交到本科教学办的,请老师自行取回并完成自查,也于119前将完成自查的试卷完整交院本科教学办,并签字确认。

4、凡有指导2012届毕业论文工作的老师,请取回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材料并完成自查,于119前将完成自查的毕业论文材料交院本科教学办,并签字确认。

5、根据校院有关文件,老师在进行试卷自查时,主要检查以下内容:(1)试卷材料是否齐全(包括AB卷及参*、评分标准、试卷质量分析表、成绩单、考场巡查报告单、考试卷等);(2)装订顺序(按照学号顺序排序);(3)试卷的卷面情况,包括分数栏是否有错漏,每大题是否有得分和签名;(4)改卷和签字情况,包括每道题是否都有改,扣分加分是否有误,涂改处是否签字,签字是否完整等。

6、根据校院有关文件,老师在进行毕业论文自查时,主要检查以下内容:(1)毕业论文材料是否齐全(包括论文初稿、二稿、正稿、毕业论文第二本资料要求的所有材料、指导教师评审表、评阅教师评审表、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和光盘);(2)毕业论文材料中所有的指导老师和学生的意见签署和签名是否完备;(3)文件袋封面的填写是否齐备。

7、学院拟于1110后根据需要,组织对老师完成自查后提交的试卷和论文材料进行抽查。

8、所有老师对各自完成自查的试卷和毕业论文材料负责,凡未按时提交材料,或在学院组织的试卷和论文材料抽查、校教务处组织的本次专项检查中,出现明显错误,或被认定为试卷批改严重不符合规范要求和论文材料存在严重缺陷的,依据《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提升实施办法(试行)》第十、第十一条规定处理。

 

 

 

 

                                                       法学院

                                                  201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