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工作公告通知

关于我校申报2014年度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13-08-30 [ 来源]: 暂无 [ 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省工业、农业、社会发展科技计划重点项目和软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闽科计〔2013〕42号)要求,现将我校申报2014年度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方向
围绕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以构建新时期创新体系,建设创新型省份为重点,开展涉及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热点和难点问题研究,为我省各级决策部门提供操作性强的研究成果和有价值的科学决策建议。
二、重点支持领域
1、福建发展空间拓展和潜力预测重大问题研究
2、关于加快创新驱动先进制造业率先发展的研究
3、激发创新活力加快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等重大问题研究
4、福建省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关键技术节点与研发技术的预测
5、创新型省份和创新型城市建设相关问题研究
6、完善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配套政策研究
7、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培养与建设研究
8、开发型科技机构转企改制问题与对策研究
9、关于构建新型农村生产经营体系的研究
10、公共资源管理及社会管理相关问题研究
11、科技与金融结合的机制创新问题研究
12、强化协同创新提高区域创新能力研究
13、海洋发展战略实施的深层次问题研究
14、深化两岸产业与技术对接的政策研究
15、成果转化过程中资产处置深层障碍问题研究
16、城镇化发展过程中资源开发与劳动力就业问题研究
17、生态修复与良性循环机制、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措施及生态持续发展对策等问题研究
18、其他与科技发展相关的急需研究的重要问题
三、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的第一承担单位,有2项以上项目到期未验收的,不受理该单位申报新项目。
2、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同期主持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1项(含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科技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软科学项目以及自然科学基金杰青项目)。
3、软科学项目经费预算应合理,申请资助额度3-10万元,若省科技厅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差额部分由项目申请单位自筹解决。
4、项目申报人须根据指南所列重点支持领域确定的研究范围,自行设计具体题目。科技厅根据项目的内容重要程度及评审情况将项目类别分为重要任务项目和一般项目,并确定经费资助额度。项目申报单位申报时不需要标注项目类别。
5、申请软科学项目负责人须有相关领域的研究积累,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6、 获得立项的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其主要研究内容必须有一篇发表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或以专著形式出版。重要任务项目至少要有一篇论文发表于CSSCI刊物。
7、项目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申报各类奖项时,须标注“福建省软科学计划项目(项目编号)资助”字样,未按要求注明的不能作为软科学研究项目成果。
8、项目有合作单位的,应在附件中附上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分工,及其知识产权权属、经费筹措及资助经费的分配等。项目申报单位或合作单位属于省级协同创新中心成员的,应在项目申请书合作单位栏注明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名称。
9、软科学研究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2014年3月1日,结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15年9月1日。
    四、申报程序及其它
    1、项目申报人须填写《福建省科技计划软科学项目申请书》(附件),于2013年8月31日前报送纸质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到校社科处(旗山校区山北行政楼东323室),并将项目申请书的电子版发送至:kycs@fzu.edu.cn
    2、校社科处将对申报项目进行校内初评,提出修改意见,并根据省科技厅下达的申报推荐数择优推荐上报。
    3、获推荐上报的项目负责人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gl.fjkjt.gov.cn ) 于2013年9月9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已在该项目管理系统注册过的项目申报人,可用其原有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系统;未注册过的项目申报人需向校社科处申请注册。
4、2014年度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代码表

 

业务处室
计划类别
重点领域
优先主题
代码
政策法规处
软科学
软科学研究项目
软科学研究项目
2014R0101

 

5、联系人:江永真,电话:22865051。     
 
 
 
                                        校社科处
                                    2013年8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