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法学会、省法学会各直属研究会,各有关单位:
为了鼓励、引导我国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深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实践问题,加强对董必武法学思想的研究和传播,推进法治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促进我国青年法学人才培育机制的进一步完善。根据《“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和奖励办法》,中国法学会决定开展第二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在2013年8月1日到2014年7月31日期间正式出版、公开发表的专著或论文。专著正文不少于8万字;论文不少于8000字。作者或第一作者于1974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均可参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通知附件。
2.本届评奖办公室设在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
3.“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以中国法学会的名义予以表彰。
4.颁奖仪式在第九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开幕式上举行。
5.申报截止时间:2014年7月31日。请申报人将纸质成果一式5份,连同填写盖章的第二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申报表5份,寄至:(350003)福州市华林路139号屏东大厦四层福建省法学会研究部。联系人:谢美琴,联系电话:87549874,传真:87821127。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附件:1.《“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和奖励办法》
2. 第二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申报表
福建省法学会
2014年5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