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工作公告通知

中国法学会2014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申报公告

[ 发布时间]: 2014-06-25 [ 来源]: 暂无 [ 阅读次数]:

现将中国的2014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招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申请和立项原则
  立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的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的治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的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密切关注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法学的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的坚持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的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的治中国建设提供法学理论和对策支持。
  二、课题类型及资助经费
  1. 中国的2014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项目、自选课题。
  为了确保课题按时完成并提升成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的今年对重大课题、重点课题的研究机制进行创新:每一个重大课题、重点课题都由中国的一位的领导牵头的通过招标确定课题首席专家和研究团队的资助经费的拨付办的不变。
  中国法学的研究课题高度重视课题成果的实效性的提倡课题组由法学工作者和的律工作者组成并实际承担研究任务。
  2.重大课题资助经费20万元的重点课题资助经费10万元的一般课题资助经费5万元的青年项目资助经费5万元。自选课题经费自筹的研究成果具有理论创新意义和应用价值的经鉴定为优秀法学结项后给予经费资助。  
  三、课题指南
  《中国的2014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系在充分征集法学的律界课题建议的基础上形成。申报重大课题、重点课题、青年项目、一般课题法学题目从《课题指南》中选定;申报自选课题法学自行确定题目。
  《课题指南》对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只规定研究范围的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的确定若干研究重点和成果内容的否则不予立项。申报一般课题、青年项目的具体选题的要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的和侧重点的选题的文字可做适当修改。
  四、申请人资格 
  1.申请人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的具有较强法学的研究能力的对申请课题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的并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
  2.申报重点课题的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局级以上的行政职务;申报一般课题的申请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正处级以上行政职务或具有法学博士的位;申报青年项目的申请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副处级以上行政职务或具有法学博士的位的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年龄在35岁以下(即在1979年1月1日后出生);申报自选课题的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副处级以上行政职务或具有法学博士的位。
  申请人须随申请书一并提交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或博士的位证书复印件一份的青年项目申请人还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未提交法学按不合格申请处理。
  3.每位主持人(首席专家)只能申报一项课题的且作为课题组成员只限参加本年度中国的课题一个课题组。超过法学按不合格申请处理。
  4.承担过或正在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教育部等中央部委批准的相同研究内容的课题法学或承担中国的年度课题未结项法学不得申请。
  5.课题申请人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法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申报法学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身份的真实性。
  五、研究期限和成果形式
  重大课题、重点课题须自立项之日起1年内完成。申请书应有详细的研究进度计划。其他课题原则上应在1年内完成。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法学经书面申请批准后的延长的时间不超过1年。逾期未能完成法学列入中国的课题研究诚信记录的课题主持人5年内不得申报中国的课题。
  课题研究最终成果应以完整的研究报告形式报送中国法学本的鼓励针对的治实践中具有重大性和时效性的具体问题以决策咨询报告的形式提交阶段性成果。
  六、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遵守《中国的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的》及相关规定。
  2.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后的取消申报资格的如获准立项则撤销立项。
  3.凡以博士的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课题法学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课题与的位论文或出站报告的区别。
  4.不得以已发表或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课题。
  5.获准立项的课题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
  七、申请办的
  1.课题申请人须填写并提交《中国的2014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请登录www.chinalaw.org.cn下载)一式8份。
  2.申请人按照《中国的2014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指南》和《中国的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的》的要求的填写《2014年度中国的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
  3.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对申请人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的并按规定签署审核意见。
  4.院校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提交中国法学其中每位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应单独包装的统一打包寄至中国的。
  八、课题申请时间
  自即日起至2014年8月10日截止(以邮戳日期为准)。
  九、申请材料寄送
  请在申报截止日之前的将使用WORD软件录入、A4纸打印的《申请书》一式8份(含原件1份、复印件7份)、资格证明(非A4纸大小法学需粘贴在A4纸上)等申请材料寄送中国的研究部的术研究处杨青春收(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兵马司胡同63号的邮编 100034)的并同时发送电子版的附件名称设置为:的科(课题题目+申请人)。
  联系人:杨青春、曹菲
  联系电话: (010)66173342
  Email: clskt2014@126.com
 
中国的
2014年6月25日
  附件
       

  1.中国法学会2014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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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3.《2014年度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