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我校申报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1-08-04 [ 来源]: 暂无 [ 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

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工作已开始,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工作总的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着力加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着力推出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标志性研究成果,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本批重大项目包括基础理论研究、应用对策研究和交叉学科研究,以基础理论研究为主,共发布335个招标选题研究方向,涵盖国家社科基金23个学科领域。每个招标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项中标课题。资助强度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为每项60-80万元。对于研究周期长、经费投入大、带有工程性质的重大选题及大型数据库建设项目,可单独编制经费预算;如获中标,将根据研究进展情况和完成质量,立项两年以上且经中期检查评估合格后予以滚动资助。

三、投标资格要求

(一)投标责任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

2.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3.能够为开展重大项目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

(二)投标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科基金各项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投标团队的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申请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首席专家,同年度不能投标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3.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批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

四、投标课题要求

1.投标者须按《招标公告》发布的选题研究方向(附件1)投标,自选课题不予受理。本次投标须按照2021年7月新修订的《投标书》(附件2)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填报以前版本无效;《投标书》文本要简洁、规范、清晰,篇幅原则上不超过10万字,不加附件。

2.投标课题要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目标,课题设计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大型文献典籍整理、丛书编纂、数据库建设等规模较大的课题,可根据实际需要设计子课题数量。每个子课题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

3.投标者要熟知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前沿和动态,除必要的学术史梳理外,应着重对同类课题研究状况和他人研究成果做出分析评价,阐明投标选题的价值和意义。

4.投标者要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投标书》要重点介绍首席专家近年来在相关研究领域的学术积累和学术贡献、同行评价和社会影响等方面情况。

5.投标者要树立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投标者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投标跨学科选题要侧重文理交叉和协同创新,注重采取多学科研究方法和组建跨学科研究团队。

6.项目完成时间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应在5年左右完成,部分研究任务艰巨、规模较大、周期较长的课题可分期完成,完成时限不作统一规定。

7.预期研究成果的规模和数量应科学合理,确保质量和学术水准,多出精品力作,避免重复出版;最终成果为大型文献典籍整理、多卷本专著、系列丛书等形式的,应注意编纂体例的科学性和统一性;最终成果为学术专题数据库的,要以公益使用、开放共享为目标,避免重复建设。

五、投标对象及纪律要求

1. 投标要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鼓励跨地区、跨单位联合投标,鼓励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2.各单位和首席专家要加强审查把关,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各单位要从选题设计、课题论证、首席专家、前期研究成果、科研团队等方面进行详细审查,择优上报。

3.投标者要弘扬严谨、求实、创新、诚信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如获中标,一律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为课题研究的实际参与者,且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获中标,首席专家要兑现投标时承诺,确保子课题负责人有足够的时间精力投入研究,原则上不得变更子课题负责人。

5.投标者可提出2名以内建议回避评审专家,全国社科工作办将根据评审工作的实际情况予以考虑。

六、时间安排及其他

1.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实行网络申报和评审。从2021年8月30日起,投标人可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 以实名信息提交注册申请(之前已注册者无须重新注册),待学校审核后由系统创建账号并发送短信和邮件通知,之后即可登录系统,并在截止日期前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申报时无须提供纸质申报材料,如若中标,再补报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投标书2份。

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参见附件3)。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2.《投标书》中“五、研究经费”一栏,申请经费合计数为直接经费与间接经费之和。如申请经费80万元,则间接经费为:50*30%+(80-50)*20%=21万元,直接经费为59万元,以此类推。“年度预算”按直接经费总额进行年度分配。

3.根据省社科规划办的工作安排,我校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10日。投标者须在截止日期前登录系统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投标书》PDF文档,上传的投标书中首席专家、子课题负责人须签字,《六、单位承诺》须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或单位)公章、负责人章,《七、审核意见》中“表14. 责任单位审核意见” 须签署意见并加盖社科处及学校公章、负责人章确定投标的老师请与校社科处联系,我处将发送投标书中“表14. 责任单位审核意见”盖章页扫描件,供上传系统用

4.校社科处联系人:江老师,电话:22865051。

附件1: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选题研究方向

附件2: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

附件3: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网络申报操作手册

                                                                                                   校社科处

                                                                                                   202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