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转帖]关于开展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查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11-11-06 [ 来源]: 暂无 [ 阅读次数]:

关于开展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009—2010年度)自查的通知

福大纪〔20105

各学院党委、各党总支、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各单位:

为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升我校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根据校党委、校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意见,定于201011月至12月底,开展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自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通过检查各单位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督促整改、推动工作,确保《福州大学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为创业型东南强校建设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二、基本原则

以自查为主要形式,坚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检查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检查相结合,突出重点与全面检查相结合,检查年度工作与落实《工作方案》总体任务相结合,过程监督与结果检验相结合,总结经验与加强指导相结合的原则。

三、自查内容

自查工作由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各单位组织实施。检查内容为各单位 2009—2010年度开展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一)学院的检查内容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1)党风廉政建设总体情况;

2)党委(总支)承担反腐倡廉建设主体责任,把反腐倡廉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发展总体规划,与学院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的情况;

3)学院党委(总支) 书记、院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4)学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

2、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情况:

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健全反腐倡廉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等方面工作情况。

3、惩防体系建设取得的综合实效:

1)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受到学校及以上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肯定的情况;

2)反腐倡廉工作经验和做法较好地发挥先行作用,得到推广或在校及以上会议上交流的情况;

3)其他反映惩防体系建设综合实效的情况。

(二)机关牵头单位的检查内容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2、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实施方案和任务完成计划情况;

3、建立牵头工作协调机制及协调解决问题的情况;

4、完成《工作方案》所确定的牵头任务的情况;

5、对协办单位协办任务落实的督促检查情况;

6、各项牵头任务完成的进度、质量及成效;

7、其他需要实施检查的事项。

(三)机关协办单位的检查内容

l、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2、主动与牵头单位沟通交流并反馈协办工作的情况;

3、完成《工作方案》等文件所确定的协办任务的情况;

4、各项协办任务完成的进度、质量及成效;

5、其他需要实施检查的事项。

四、时间安排

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各单位应于201012月底前完成自查,形成自查报告。根据自查情况,各学院填写《学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自查表》(见附表一),各单位填写《机关部处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自查表》(见附表二),于1230日前与自查报告一并上交校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校纪委办公室),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

校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组织检查组,对一些学院和机关牵头单位、协办单位进行重点检查。

联系人:林元新,联系电话:22865580

 

福州大学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纪检  惩防体系  自查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