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注意]福州大学法学院硕士生调剂通知(2011.4.1)

[ 发布时间]: 2011-11-02 [ 来源]: 暂无 [ 阅读次数]:

福州大学法学院硕士生调剂通知(2011.4.1

根据我校2011年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的内容,现招生工作已进入第二阶段,请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

1.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开通之后,凭网上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该网并选择我校作为第一志愿调剂单位进行调剂登记。法律硕士调剂登记截止时间为:42下午15,法学硕士调剂登记截止时间为:45晚上24。有意调剂到我院的考生请在截止时间之前在网上填报,我院最终以该网站上的相关信息为准,并在截止时间的第二天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给我院接受调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2.收到复试通知后,考生必须在24小时之内回复同意参加复试,否则视为考生放弃复试机会。

3.考生按复试通知要求,按时到我校参加复试。法律硕士复试报到时间为:47日。法学硕士复试时间另定。

4.复试合格我校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确认接受待录取,否则按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处理。

5.拟录取考生还应尽快与我院联系办理调剂录取的其它相关手续,如有关材料未按时到达或经审查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该考生拟录取资格。

 

 

 

                             福州大学法学院

                              201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