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大研[2011]83号《关于做好我校2011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结合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复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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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组织机构(法学院)
法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复试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邹雄
成员:王巧萍、黄辉、黄侨彬、林锦平
二、2011年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内容
1.考生资格审查;
2. 政治理论课测试
3. 专业综合面试
三、复试工作具体安排
(一)考生资格审查
审查负责机构:福州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审查时间:2012年1月14日(星期六)下午13:30—17:00。
审查地点:福州市工业路523号福州大学怡山校区行政楼300室,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
审查所需材料:
1、《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登录学位网下载打印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在电子照片上也加盖公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政治课考试费80元。
6、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还须现场采集指纹。
(提示: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立即前往子兴北楼4楼法学院法硕中心报到)
说明: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即使达到我校录取线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对所有入学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合格线要求的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需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录取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第二阶段的政治理论课测试和专业综合面试。
(二)面试报到时间
面试负责机构:福州大学法学院
面试报到时间:2012年1月14日下午2:00(学生完成资格审查表后)
面试报到地点:福州大学怡山校区子兴北楼411室。
面试报到材料:
(1)《资格审查表》(经校研究生处盖章确认);
(2)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面试费用30元人民币。
(二)政治理论课测试
负责机构:福州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测试时间:2012年1月14日(星期六)晚上18:30-21:30
测试地点:福州大学怡山校区(老校区,福州市工业路523号)子兴南楼二层子兴三教室。
测试要求:以2011年或2012年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政治理论考试大纲》为评价目标。
测试方式:开卷笔试
测试分值:100分。
测试题型:辨析题、简答题、论述题
测试参考资料:2011年或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政治课)辅导参考书,考生还可携带其它相关纸质材料。
携带证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注:以上复试项目由福州大学研究生院责任,如有变化,请参照福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三)专业综合面试
面试时间:2012年1月15日(星期日)上午8:30分。
面试地点:福州大学怡山校区子兴北楼四楼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面试内容:(1)综合素质测试(考察考生的专业经历、专业知识、研究能力。专业知识出题范围:法理、宪法、民法、刑法、法制史);
(2)英语测试(考察考生的英语听力、专业外语水平和口语)。
面试方式:综合素质测试、英语测试均采用口试方式进行。
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其中综合素质测试80分,英语测试20分。
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总分折合为百分制)*70%+综合面试成绩*30%
政治理论课成绩不加入总成绩进行排名,但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能录取。
福州大学法学院
201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