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做好2020年度福建省教育厅中青年社科一般项目及有关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0-07-03 [ 来源]: 暂无 [ 阅读次数]:

学院、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0年度福建省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一般项目、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及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以及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要求,以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推动我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福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申报项目

(一)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一般项目

申请者(指项目负责人,下同)应根据《2020年度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指南》(见附件1)的研究方向,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提出课题申报。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二)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项目

申请者应围绕《2020年度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指南》(见附件1)的研究方向,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成功实践,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的创新理念与重大实践等方面的研究阐释,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提出课题申报。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三)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

申请者应根据《2020年度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高校辅导员专项课题指南》(见附件2)的重点研究方向,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前提下,结合实际认真凝练、自拟题目。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三、申报条件

申请者除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外,还应具备以下相应条件:

(一)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一般项目

1.申请者应为我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其中思政课教师应占一定比例。

2.已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或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2年内由于主观原因被撤消项目或项目成果鉴定未获通过者,不得申报新项目。

(二)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项目

1.申请者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在读博士研究生;

2.已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三)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

1.申请者应为专职辅导员[指在院(系)一线专职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党委(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委(团总支)等专职工作人员],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2.已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或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四、立项程序及材料报送

(一)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一般项目

1.本项目采取“个人申报、学校评审、等额推荐、审核下达”的方式进行立项。学校推荐项目不符合立项要求,审核不通过的,不予立项。具体分配如下:经济与管理学院5项,人文社科学院2项,马克思主义学院2项,法学院2项,外国语学院3项,厦门工艺美术学院2项,体育教学部2项,图书馆2项,其他单位10项。

2.各学院须报送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推荐情况的函件(加盖学院公章),内容包括项目申报情况、评审推荐过程、专家组名单(含专家姓名、单位、职称和联系电话)、公示情况等,以及《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5)。

    (二)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项目

1.本项目采取匿名评审方式,择优立项。

2.须报送附件4、附件5、《论证活页》(见附件6)。

(三)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

1.本项目本科高校每校限报6项,采取匿名评审方式,择优立项。

2.须报送附件4、附件5、附件6。

五、相关要求

1.每位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不得同时申报两类及以上项目。

2.申请书报送一式3份,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限用两张A3纸双面印制中缝对折、装订,一式五份,夹在《申请书》中一同报送。

3.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一般项目限项申报,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及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不限项,由学校直接报送至省教育厅进行综合匿名评审,择优立项。

4.文科学院申报材料由学院汇总后统一于7月22日前报至社科处,其他单位请于7月17日前直接报至社科处组织专家评审、公示。同时将盖完章的材料电子扫描版压缩包发送至413737840@qq.com 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孙蕙,电话:15695916126。

附件: 1.2020年度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指南

              2.2020年度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高校辅导员专项课题指南

4.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5.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6.论证活页

                                                                                   社科处

                                                                                 202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