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育壮大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根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支持办法(试行)》(教社科〔2023〕3号)和《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福建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推进高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建设的意见》(闽委教思〔2017〕11号),经研究,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福建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决定开展高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创新团队”)申报工作。
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创新科研组织模式,推进学科交叉融合,强化有组织科研。创新研究方法手段,拓展新的研究领域,增强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的本领。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育一批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学术骨干。计划遴选认定10个左右创新团队,建设周期为3年。在建设周期内,省委教育工委每年予以一定经费支持,并根据建设成效滚动资助,连续资助期限不超过2个周期。
二、申报条件
1、创新团队不设选题指南,可依据研究专长结合支持办法要求自主选定研究领域,自行拟定团队名称。
2、创新团队主要依托的学科应为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原则上须为教育部等三部委公布的“双一流”建设学科,或在相关评价中处于前列的学校优势学科。团队至少应涵盖2个(含)以上一级学科,鼓励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之间,特别是哲学社会科学与理工农医学科间的交叉融合,不断拓展新的研究领域。
3、创新团队应具备良好的建设条件和内外部发展环境,有相对独立的人财物自主权,有较充足的经费保障和较好的校内外合作资源,具备顺畅的合作运行机制,团队首席专家及成员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保证研究工作顺利开展。
4、创新团队首席专家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创新性的学术思想,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合作精神、奉献精神和凝聚力,在本领域和研究群体中有较强的学术影响力,能有效协同团队成员做好团队建设和研究工作。应为高校在编在岗人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
5、创新团队应具有相对集中的合作方向,以及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核心成员须实质性参与合作研究,原则上不超过8人,其中45周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不少于二分之一。
6、创新团队应是在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相对稳定的科研团队,有不同学科成员共同参与的前期研究项目和研究成果作为支撑基础。支持创新团队广泛汇聚校内不同学科研究力量实现有效协同,共同开展协同攻关,也支持其他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的研究人员加入团队,开展联合研究。
7、已获得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创新研究群体项目、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等的负责人,以及其他部委和省级建设的科研团队类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创新团队首席专家申报。
三、申报方式
省“双一流”建设高校限报4项,其他普通本科高校限报1项,不受理个人申报,无符合条件团队可不报或少报。
四、有关要求
1、各高校要切实承担管理审核责任,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严格对照申报资格要求进行申报。
2、各高校要参照《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支持办法(试行)》,为创新团队建设提供政策、资金等方面支持保障。
3、各高校要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性,提交的《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内容要确保一致。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4、涉密材料一律不得上传、提交。
5、请按填表要求填写《高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创新团队申请书》(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书》)。
6、报送材料及申报截止时间:
纸质《申请书》一式8份,附件材料一式2份,《申请书》和附件材料电子版发送至:852040153@qq.com。截止时间:2024年7月22日。
校社科处联系人:湛老师,电话:18259159732。
校社科处
2024.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