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2024年度福州大学区域与国别研究院(欧洲研究院)专项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4-06-13 [ 来源]: [ 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4年度福州大学区域与国别研究院(欧洲研究院)专项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深入贯彻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我校人文社会学科特色及区域与国别研究院定位,以问题为导向,开展涉东海、南海问题以及海上丝绸之路相关区域及国家问题的研究,推出能为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科学决策提供参考的智库成果。

二、申报要求

1、申报课题要围绕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坚持和平发展道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和促进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倡议和主张,开展前瞻性、战略性、有针对性的区域国别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重在解决实际问题,围绕项目课题指南(见附件),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自拟题目。不符合课题指南选题方向的项目不予受理。

2、本次课题申请者为我校在职人员,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申请者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相关法律,重点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一般项目申请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每人限报1项。

3、有在相关区域或国别工作、学习经历的申报者优先考虑。鼓励校外专家或外籍研究人员组成课题组。

4、申请者作为课题负责人已承担校内其他区域与国别类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项目类型及资助额度

本次申报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择优立项。申请人应根据需要提出合理的经费预算,并在结题时接受经费审查。

(一)重点项目2-4项,每项资助不超过10万元

(二)一般项目2-4项,每项资助不超过3万元

四、成果要求及项目完成期限

(一)成果要求:

1、重点项目结题要求:(必须达到以下条件至少2条)

(1)课题组负责人或成员在“三报一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和《求是》)发表与本课题相关理论文章1篇,文章一般在3000字以上,原则上不少于1500字,且须为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

(2)课题组负责人或成员在《福州大学核心学术期刊目录及相关规定2021年版(试行)》(福大人〔2021〕59号)所列期刊上发表与本课题相关学术论文1篇,且须为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

(3)课题组负责人或成员在资政建言类(含资政建言、评估报告、调研报告等),有省厅级以上部门采纳证明的1篇,且须为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

(4)课题组负责人或成员至少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与课题相关的专著1本,且须为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

2、一般项目项目结题要求:(必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课题组负责人或成员至少在国家出版总署认定的本科学报类正规CN学术刊物上发表与课题相关的论文1篇,且须为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

(2)课题组负责人或成员在资政建言类(含资政建言、评估报告、调研报告等),有县市级以上部门采纳证明,且须为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

(3)课题组负责人或成员至少出版与课题相关的著作类(含专著、编译、皮书等)1本,且须为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

3、课题组构建相关领域数据库(集),并通过学术委员会 验收合格。

4、课题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不论是公开出版或内部选用均需标明:本成果得到福州大学区域与国别研究院立项资助(附课题名称和立项批准号)。且第一作者署名第一单位必须为“福州大学区域与国别研究院”。没有注明标识的成果不得列入课题研究成果。

(二)项目完成期限:2026年9月30日;不能延期结题,逾期未提交结项材料,将作终止处理并退回剩余经费。  

、申报方法

1.有关学院须认真审核并把关申报材料的意识形态、真实性和可行性,择优遴选推荐,并在人员、时间、条件、政策等方面保证项目顺利开展。

2.纸质材料:打印《申请书》一式1份,打印《论证活页》一式1份。所有纸质材料须用计算机填写、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纸质版材料须请相应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规定期限内交至区域与国别研究院(欧洲研究院)办公室,同时将以上材料和汇总表电子版发到联系邮箱。

3.本专项课题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结题办法

1、2024 年度福州大学区域与国别研究院(欧洲研究院)专项研究课题成果鉴定及结题工作,在社科处的指导下,依托福州大学区域与国别研究院(欧洲研究院)负责组织实施。课题负责人向鉴定组织部门提出鉴定和结题申请,鉴定组织部门对鉴定和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对课题进行鉴定。审核内容包括形式审查、内容审查和经费审查。

2、鉴定专家选取。鉴定组织部门遴选若干名相关领域专家组成坚定专家组。鉴定专家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良好的学术品格和客观公正的职业声望;具有所属学科或相关研究领域的高职职称和较高学术水平;非课题组成员;本校鉴定专家人数不超过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3、鉴定方法。鉴定组织部门将需鉴定材料寄送给鉴定专家,专家鉴定后,填写并提交《鉴定意见表(个人用)》。鉴定组织部门回收并汇总专家坚定意见和投票结果,形成《鉴定意见书(汇总表)》。

4、成果报送。请各学院汇总结题材料,将《结题报告》原件1份,《鉴定意见书(汇总用)》原件1份(《鉴定意见表(个人用)》附于其后装订)、课题成果原件2份及电子版寄至福州大学区域与国别研究院(欧洲研究院)。本研究院将视时将可公开的课题成果及结题报告结册出版。

七、联系方法

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18050406669,办公地址:福州大学旗山校区晋江楼 中205,联系邮箱:fzuoyy@163.com。


福州大学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处

福州大学区域与国别研究院(欧洲研究院)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