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的实施方案》,2020年度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申报增加25个选题,强化《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福州》《习近平在福建》采访实录的研究阐释,进一步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研究阐释,深化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特别是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的创新理念和重大实践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之间的发展脉络、思想逻辑和理论渊源,推出一批有分量的研究成果,从理论源头和实践起点加深对新思想的理解认识,推动学习贯彻新思想不断达到新高度、取得新成效。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请人条件(请认真阅读,不符合条件不予上报)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省社科规划项目各项管理规定;
2.熟悉我省省情,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决策咨询研究经验,学风优良,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职责;
3.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以上(含)领导职务;
4.已申报2020年省中特研究中心项目的申请人不能申报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项目申请(包括本年度参加的重大项目以及年度项目);在研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申请或参与一个项目申报;在研项目的负责人最多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一个项目申报;负责人不能作为其他申请项目的课题组成员;
5.在研的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省社科规划办已公布结项通知的,可以申请)或被撤项项目负责人(自撤项之日起5年内)、已获得2020年度重大项目预立项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6.不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7.《活页》文字表述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的项目申请人,取消参评资格。
8.本年度获得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立项的,不重复立项。
二、选题要求
1.申请人按照课题指南(详见附件1)进行申报,申报题目必须与课题指南一致;
2.阶段性成果应当围绕课题指南,选择一个研究角度、方法,聚焦关键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三、资助额度
6万元
四、立项方式
1.预立项:项目立项实行预立项方式,经省社科规划办组织同行专家评审后,确立为预立项项目。
2.正式立项:项目阶段性成果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再予以正式立项,正式立项后拨付项目研究经费。
(1)项目阶段性成果入选《福建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成果要报》的;
(2)项目阶段性成果入选省委办公厅《八闽快讯》专报件的;
(3)项目阶段性成果入选省委政策研究室《调研文稿》的;
(4)项目阶段性成果入选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研究报告》的;
(5)项目阶段性成果入选省委改革办《福建改革财经情况》的;
(6)项目阶段性成果得到在职省部级(含)以上党委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有关部门采纳的;
(7)项目阶段性成果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和《求是》杂志刊发的。
3.撤销预立项:项目预立项后,如果项目阶段性成果达不到上述正式立项条件的,予以撤销预立项。
五、成果要求及项目完成期限
1.阶段性成果:阶段性成果的完成时限为2020年12月30日;
2.最终成果:
选题一的最终成果为论文集,须提交一篇论文的最终成果(与项目研究内容一致),字数不少于1万字。
选题二、三的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须提供一份研究报告的最终成果(与项目研究内容一致),字数不得少于2.5万字;
3.研究期限:研究期限为1年,以项目正式立项时间起算;研究不得延期,逾期未提交结项材料的将作终止处理。
六、申报时间
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220.160.53.10:8010/) 将于2020年8月15日至2020年8月21日开放,在此期间申请人可登陆系统,实名注册申请,提交责任单位审核通过后,即可再登录系统,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并从系统上自行下载《申请书》和《论证活页》,及时上网填写,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七、申报材料
1.纸质材料
(1)《申请书》2份。《申请书》须用计算机填写、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学校公章)。
(2)《论证活页》3份。《论证活页》须用计算机填写、限用两张A3纸双面印制、中缝对折。
(3)纸质材料8月20日前报校社科处。
2.电子材料
(1)用Excel电子表格制作的《(单位名称)2020年度福建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申报清单》1份。(附件2)
(2)以项目申请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内容包括:《申请书》《论证活页》),文件夹内容必须是word格式。
(3)电子材料压缩打包后发送至413737840@qq.com。
联系人:孙蕙,联系电话:22865051,15695916126.
附件:1.2020年度福建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课题指南
2.2020年度福建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申报清单
社科处
2020.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