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大学关于印发修订后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福大研〔2018〕38号)和《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工作通知》(校招考〔2020〕2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院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略
成员:略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制定综合能力的考核方案和实施细则,确定学院综合能力考核小组成员名单。
二、考核面试小组
组长: 略
成员: 略(按照推免工作文件要求,考核面试小组成员正高职称教师60%以上)
考核面试小组职责: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综合测评(内容包括:学业情况、德育情况和综合能力考核等),按权重计算出申请人的综合测评成绩,根据综合测评成绩排出综合排名,择优确定推免生的初选名单。
三、推免考核回避
1.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学院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填写报备声明。
2.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应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应当取消其推免资格。
四、具体实施细则
1.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由本人自愿向学院提出申请,提交《福州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提交相应奖项等证明材料。放弃申请者,应提供书面放弃承诺书。
2.校研究生院共分配我院8名推免名额,学院接收学生申请表后,按1:1.2比例以综合成绩绩点排名确定10名参加面试学生名单。
3.考核面试小组于9月28日下午14:00在法学楼233对参加面试的学生综合能力进行考核,综合能力考核以百分制计算,具体权重如下:专业基础知识(占40%)、科研创新能力(占30%)、综合素质(占20%)、外语水平(占10%)。
4.考核面试具体流程:
(1)由学生用英文介绍个人自然情况和学业情况等,时间约3分钟;
(2)学生对自己的科研成果和科研能力进行扼要介绍;
(3)学生从面试题库中任意抽取一道题目作答,时间约5分钟;
(4)面试老师通过提问方式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测试。
5.结合学生综合能力成绩,按权重计算学生综合测评总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内容包括:学业情况、德育情况和综合能力考核)。其具体计算权重如下 :
学分绩点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是80%,综合能力成绩(注:按百分制)占总成绩的权重是15%,德育测评成绩(注:按百分制)占总成绩的权重是5%。即:综合测评成绩=(被推荐学生学分绩点值/本专业第一名学生学分绩点值)×100×80%+综合能力成绩×15%+德育测评成绩×5%。
6.学院按综合测评分数排出名次,择优确定8名推免生初选名单,其余作为候补推免生,并在院内布告栏及院内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名单连同有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未尽事宜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和《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等推免工作文件要求执行。
福州大学法学院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