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申报2023年度福州大学社会服务发展专项研究课题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3-05-26 [ 来源]: [ 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切实推进主题教育与学校社会服务事业发展相融合,助力学校更好地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设立此专项研究课题。现将我校2023年度该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方向

围绕习近平总书记14次关怀指导福州大学建设发展的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现实指导意义,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自拟题目,每人限报1项。以下重点资助的研究方向供参考:

1. 探索推动氢能技术、光电技术、化工新材料等我省优势领域的科技成果转化路径,为我省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和智力支撑;

2. 围绕食品安全、生物医药、海洋水产、智慧电力等重大技术需求,探讨产业链与创新链深度融合的模式机制,全面推进我省乡村振兴,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

3. 产教融合视域下高校人才培养、社会服务新模式的探索;

4. 我校优势特色学科群对接地方主导产业群的模式机制研究;

5. 双一流建设背景下,发挥二级学院社会服务工作主体作用的策略探究

6. 激发科研人员的成果转化主观能动性、最大限度保护科研人员的技术权益的举措探析;

7. 高校科技特派员催化科技成果转化新效能的提升机制研究;

8. 其他与我校社会服务、成果转化相关的研究。

二、项目类型及资助额度

本次申报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择优立项,并根据申报情况适当调整立项类型与数量。

1. 重点项目1-2项,每项资助5万(前期50%,结项追加50%);

2. 一般项目5-10项,每项资助2万(前期50%,结项追加50%)。

三、申请条件

该专项课题面向全校教职工。一般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重点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处级职务。鼓励申请人员跨学院跨部门联合申请。每项课题研究人员包括申请人以不超过5人为宜,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

四、成果要求及项目完成期限

1. 立项课题成果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般项目:(1)至少在CN刊物上发表1篇与本课题相关学术论文(项目负责人须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并注明项目名);2)升级获批为省级项目。

重点项目:(1)至少发表2篇与本课题相关学术论文,其中至少1篇核心论文(项目负责人须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并注明项目名。课题研究提出的咨政建言被省级(含)以上信息刊物采用的可视为核心论文;(2)升级获批为省部级项目;(3)课题研究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被省级(含)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的。

结项时项目负责人需提供一份课题研究报告(与项目研究内容一致,查重检测率25%)及相关成果佐证材料重点项目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2万字,一般项目不少于1万字。

2. 项目完成期限:至项目立项之日起两年。

五、申报程序

申请者须填报并打印《福州大学社会服务发展专项课题申请书》(附件)一式2份,于2023年615日前提交科技开发部(行政北楼东328)电子版申请书和电子版申报清单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六、联系咨询方式

联系人:林霞晖,联系电话:0591-22867901,办公地址:旗山校区行政北楼东328室,邮箱:460751603@qq.com。


科技开发部  社科处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