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我校申报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3-05-23 [ 来源]: [ 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

现将我校福建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本次申报课题只设一般课题。建议有条件的单位提供课题研究经费。《2023年度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主要方向性条目》(见附件1)聚焦我省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聚焦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拟定了一批主要方向性条目,申请人可结合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从中选择选题申报,也可以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自拟选题申报

二、申报要求

1.本年度立项课题研究时间为2年,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

2.每个课题只能填报1个负责人,每个申报者只能申报1个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我办课题;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承担相应的研究任务;填报人数(含负责人)不超过15人。鼓励跨单位跨学科组建课题组。承担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已经获得省级课题立项者,不得以同一内容和题目申报。

3.课题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提供相关职称证明复印件。课题负责人须主持过县级(含)以上课题或参与过市级(含)以上课题研究,并提供结题证明

4.课题研究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得中途更换课题负责人或改变课题名称等主要内容,其他重要变更须在研究中期之前向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提出。

5.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申报者个人3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销立项处理。

6.实行限项申报,省一流大学建设高校限额申报10。各单位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控制申报数量,特别是要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三、申报办法与程序

1.参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组织申报办法,福建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推荐与评审相结合的办法,限额指标另行下达。

2.各高校、省属中小学(幼儿园)、省教育厅直属单位申报:课题申报材料经所在学校(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推荐后,由各学校(单位)教育科研管理部门根据下达的限额指标数量,统一推荐报送省教育科学规划办。

3.申请书(附件2)、活页(附件3)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材料包括:(1纸质材料:《申请书》一式3份,《活页》3《活页》、职称证明、结题证明夹在《申请书》内。《活页》“设计论证”部分不得出现申报者及参与研究人员的姓名与单位,若出现则取消评审资格。《申请书》封面中的提示内容――“(不加副标题,不超过35字)”、“(限填一名)”,以及《活页》中“课题名称”后的“(不超过35个字)”等字样在打印时请删除。(2电子材料:以申请人姓名为文件夹名,内含《申请书》、《活页》、《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4),压缩打包后发送至:2772406030@qq.com

5.我校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623日。

校社科处联系人:江老师,电话:22865051



附件12023年度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主要方向性条目

附件2:申请评审书

附件3:设计与论证活页

附件4:课题申报汇总表



校社科处

2023.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