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福州大学法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第一批)

[ 发布时间]: 2021-03-29 [ 来源]: 暂无 [ 阅读次数]:


本次复试对象为法学硕士(含调剂)、全日制法律硕士、非全日制法律硕士。

一、2021年研究生复试组织机构(法学院)

法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复试工作。

咨询及申诉电话:0591-22866284

联系人:孔老师

邮箱:176865594@qq.com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 福州大学法学楼325室

二、复试工作内容及具体安排

(一)考生资格审查

审查负责机构:福州大学法学院

审查时间:

(1)预审查:2021年4月5日(星期一);

(2)系统审查:2021年4月6日(星期二)(“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考生登录地址为:http://bm.chsi.com.cn/ycms/stu/。

审查形式:线上电子材料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交资格审查和能力证明材料:

1. 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 初试准考证(如丢失请登录中国研招网系统打印);

3. 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 现场确认时学历、学籍未通过教育部审核的,需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 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考和网络教育当年9月1日前可毕业本科生应交验成绩单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届时可毕业证明,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

6. 本科学习成绩单(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非应届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提供并加盖公章);

7. 英语四六级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论文以及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相关材料等;

8. 手写签名的《福州大学 2021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请点击下载  请点击下载);

9. 福州大学硕士考生资格审查表(请点击下载);

10.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证明表(请点击下载);

(以上材料均为原件扫描件,预审查材料按上述顺序整理成PDF文档,文件命名:姓名+专业,于2021年4月4日24:00前发送至e-mail:fzdxfxy2020@163.com,不需要邮寄实物;“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的系统审查材料于2021年4月6日设备调试时,按系统提示上传)

11. 参加复试的考生每人交纳复试费130元(复试当天通过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支付);

备注:若成绩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证明表办理不及,可于复试结束后一周内发送至以上邮箱。

(二)专业综合素质面试

1. 专业综合面试负责机构:福州大学法学院

2. 专业综合面试时间:

(1)法学硕士(民商法、刑法、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社会法专业)、法律硕士(非法学):2021年4月7日(星期三)上午8:30

(2)法学硕士(国际法、环境法、经济法、诉讼法专业)、法律硕士(法学)、非全日制法律硕士:2021年4月8日(星期四)上午8:30

注:请提前15分钟上线,做好候考准备。

(3)设备调试时间:2021年4月6日(星期二)上午8:30。请考生根据以下“专业综合面试设备”环节的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应设备和软件程序,在调试时间内与面试工作人员进行连线测试及资格审查。

3. 专业综合面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选择“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此外,腾讯会议作为备用系统。考生需提前下载并安装相应程序。

4. 专业综合面试设备要求:考生须以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即需2部带摄像头的设备,手机或电脑均可。一部从正面拍摄,另一部从考生侧后方拍摄,其中,正面拍摄设备,推荐使用具有内置摄像头和麦克风的笔记本电脑或者带声卡的台式电脑外接摄像头和音响;考生所在场所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须保障有线宽带网、WIFI、4G网络等至少两种网络条件。

5. 专业综合面试内容:综合素质测试及英语

测试内容:自我展示(3分钟)、专业知识、英语等,每人共20分钟。    

6. 面试方式:采用口试方式进行。

7. 面试组织:

实行“三随机”原则:

(1) 采用抽签的方式,将复试考生随机分为三组;

(2) 将在面试当天,随机抽签确定考生组所对应的教师面试小组;

(3) 考生面试顺序,在面试当天随机抽签确定;

(三)体检

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两周内向报考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单。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血常规、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或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体检报告用EMS邮寄,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 福州大学法学楼325室,孔老师,22866284。备注:其他快递无法进入校园,请用EMS。

三、复试比例、内容、方式、分值构成及拟录取原则

根据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法规定,经学院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决定,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实行差额复试(四舍五入);若生源不足,若未达到差额比例,以实际情况为准。

专业名称计划招生数已接收推免生数待录取统考生数复试比例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7161:1.3
法学理论5141:1.3
刑法学4221:1.3
宪法与行政法4221:1.3
诉讼法学5231:1.3
民商法7251:1.3
国际法学9271:1.3
经济法学5231:1.3
社会法学4131:1.3
法律(非法学)722701:1.2
法律(法学)671661:1.2
非全日制法律(法学)180181:1.3
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170171:1.3

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测试(自我展示、专业知识等)、英语,采用线上面试的方式进行。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测试80分,英语20分。

考生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70%(权重)+复试成绩×30%(权重)

学院按照第一志愿优先原则,先第一志愿考生,后调剂志愿考生,依据分专业招生数,按考生总成绩的高低进行排序,并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录取顺序和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若最后一名考生总成绩相同(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则初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在前; 若初试成绩也相同,专业课总分高的考生排名在前;若初试成绩和专业课分数都相同,政治分总高的考生排名在前。若初试成绩、专业课、政治分数都相同,英语分总高的考生排名在前。

拟录取名单将于复试结束后三天内在福州大学法学院主页公示,请届时关注。

四、纪律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有机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参加复试。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我校视情况将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福州大学法学院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