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2年度我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研究回答新发展阶段中的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更好推动我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服务。
1.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一般项目,限项10项。
2.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世界语言与文化研究专项,由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每项资助3000元,限项5项。
3.高校古籍整理研究专项,由省教育厅予以一定经费资助。
1.申请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4类项目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1)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一般项目申请人应为我省高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2)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世界语言与文化研究专项申请人应为我省高校语言学科教学骨干,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项目组成员不得超过5人。
(3)古籍整理研究专项申请人一般为高级职称人员(含副高),如是中级职称,须提供两名高级职称人员的推荐信。如是集体合作项目,项目申报人应是该项目的实际负责人,并在该项目中担任实质性的科研任务。如是个人项目,项目申报人必须是该项目的真正承担者。项目负责人要有古文献业务功底、有学术见解、资料积累比较丰富。
3.本次项目申报设《课题指南》(古籍整理研究专项除外,见附件1),申请人可根据课题指南提出的重点研究范围,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认真凝练研究课题进行申报。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1)在研的国家、省部级(含子课题)或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负责人;
(2)2022年度国家、省部级(含子课题)项目的申请人;
(3)由于主观原因被撤消项目或项目成果鉴定未获通过者。
1.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一般项目,采取“个人申报、学校评审、等额推荐、审核下达”的方式立项。
2. 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世界语言与文化研究专项以及古籍整理研究专项,采取“个人申报、学校推荐、专家评审”的方式立项。
1.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一般项目申报材料《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2)于9月15日前发送至邮箱413737840@qq.com,如超出项数,将由社科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待公示结束后,各项目负责人登录 “福建教育学院科研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ky.fjjyxy.com/showLoginPage.do)注册、系统填报,具体操作见附件4。系统将于开放时间为9月20日开放,申报材料于9月25日前提交审核,纸质材料于9月26日前交至社科处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pdf版本至系统。
2.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世界语言与文化研究专项须提交《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word版(见附件2),以申请人姓名命名,9月26日前发送至邮箱413737840@qq.com。纸质版待正式立项后上交。
3.古籍整理研究专项须提交《古籍整理研究专项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和研究内容样稿word版,文件夹以申请人姓名命名,9月26日前发送至邮箱413737840@qq.com。纸质版待正式立项后上交。
2.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一般项目、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世界语言与文化研究专项)
4. 2022年度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要求
社科处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