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福州大学法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复试方案

[ 发布时间]: 2022-05-09 [ 来源]: [ 阅读次数]:

根据《福州大学关于做好2022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校研[2021] 6 号)、《福州大学关于印发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收博士研究生数量管理规定的通知》(福大研〔2018〕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博士点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我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

一、复试组织

本次复试组织机构为法学院博士招生复试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复试工作。

二、复试对象

本次复试对象为全日制博士考生

经过资格审查,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研究方向
1 赵新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2 宋艳丽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3 杨昊 国际法学
4 罗瑞欣 国际法学
5 张晓 宪法与行政法学
6 许仁杰 宪法与行政法学
7 陈伟斌 民商法学
8 陈颖 民商法学
9 王耀威 民商法学

三、复试形式

根据教育部文件、当前福建省疫情防控需要,并结合学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要求,我院确定2022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线上复试方式进行。

复试工作安排

我院2022年只接收全日制非定向类别考,即拟录取考生必须将人事档案作为学生档案转入我院,否则不予录取。学院招生指标总共6名,复试比例1:1.5

(一)设备调试及考生资格审查

1.设备调试时间: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上午8:30。请考生根据以下“专业综合面试设备”环节的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应设备和软件程序,在调试时间内与面试工作人员进行连线测试及资格审查。

2.系统审查: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

考生登录地址为:http://bm.chsi.com.cn/ycms/stu/(“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交资格审查和能力证明材料:

(1)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应届生提供本科及硕士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本科和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英语四六级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论文以及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相关材料等。

(4)手写签名的《福州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请点击下载请点击下载)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证明表(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证明表》,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治工作)部门加盖印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请点击下载)。

以上材料均为原件扫描件,预审查材料按上述顺序整理成PDF文档,文件命名:姓名+专业,于2022年5月12日24:00前发送至e-mail:fzdxfxy2020@163.com(不需要邮寄纸质版);“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的系统审查材料于2022年5月12日设备调试时,按系统提示上传。以上材料按学院要求提交,经审查符合规定者方可参加复试。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备注: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证明表办理不及,可于复试结束后一周内发送至以上邮箱。

(二)专业综合素质面试

专业综合面试时间:2022年5月13日(星期四)上午8:30。请提前15分钟上线,做好候考准备。

1.专业综合面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选择“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此外,腾讯会议作为备用系统。考生须提前下载并安装相应程序。

2.专业综合面试设备要求:考生须以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即需2部带摄像头的设备,手机或电脑均可。一部从正面拍摄,另一部从考生侧后方拍摄,其中,正面拍摄设备,推荐使用具有内置摄像头和麦克风的笔记本电脑或者带声卡的台式电脑外接摄像头和音响;考生所在场所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须保障有线宽带网、WIFI、4G网络等至少两种网络条件。

3.专业综合面试内容:专业知识测试20分、综合素质测试(包含自我展示、科研计划汇报、学术能力等,共65分)及英语能力(15分)

复试流程(每人共30分钟):

(1)自我展示(2分钟)

(2)专业知识测试(现场抽取一道题作答,5分钟)

(3)英语能力测试(由主考老师随机提问,现场回答,5分钟)

(4)科研计划汇报(7-8分钟,可做ppt)

(5)导师组提问(10分钟)

复试全部内容均采用远程面试形式进行,面试全程由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考核,面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去掉最高和最低分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知识测试(20分)+综合素质测试(65分)+英语能力(15分)。若复试总成绩相同(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则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在前; 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也相同,专业知识测试总分高的考生排名在前;若专业知识测试与综合素质测试都相同,英语能力分数高的考生排名在前。

四、录取

(一)结合各导师的年度招生数,所有复试考生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报考导师指标内的考生依次录取,其余考生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候补。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复试成绩<60 分为不及格,不予录取。

(二)学院本着信息准确、程序规范、发布及时的原则,拟录取考生名单于复试结束后三天内在福州大学法学院官网主页公示。

说明:

1. 不予录取的情况。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及格;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未按时提交人事档案;提供虚假信息。

2. 关于更改报考导师:更改报考导师的工作在5月16日12:00前完成且每位符合条件的考生只能更改导师一次。

申请流程为:符合条件的考生填写《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更改报考导师申请表》后,在复试成绩公示后向学院提出申请,转入、转出导师均同意考生更改报考导师,并在考生申请书上签字同意,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署意见并签字、盖学院公章后,报研招办审批。

五、体检

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两周内向报考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单。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肝功能、血常规、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或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体检报告通过EMS邮寄(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福州大学法学楼325室,孔老师,22866284)。备注:其他快递无法进入校园,为避免造成漏达及不便,请务必使用EMS。

六、关于人事档案事宜

全日制非定向考生人事档案必须作为学生档案转入我院,学院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立即启动调档工作,考生原则上须于6月15日前转出人事档案至我院,或出具相关证明,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纪律

博士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有机组成部分。考生须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参加复试。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我校视情况将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咨询及申诉渠道

咨询电话:0591-22866284

联系人:孔老师

申诉电话:0591-22866323

联系人:鄢老师

邮箱:176865594@qq.com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 福州大学法学楼325室

邮编:350108




福州大学法学院

2021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