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推荐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推荐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闽教人〔2010〕126号)的通知,今年将评选全国巾帼文明岗(集体)2个;
福建省巾帼文明标兵岗(集体)3个;福建省巾帼建功标兵(个人)3名;福
建省巾帼文明岗(集体)名额不限(符合条件均可推荐)。我校可以推荐一个
集体参评全国巾帼文明岗或福建省巾帼文明标兵岗或推荐一名个人参评省巾
帼文明标兵,及推荐若干个符合条件的单位参评省巾帼文明岗。请各单位认真
做好推荐申报工作,并务必与12月9日之前报校人事处师资科。
现将教育部人事司《关于评选推荐全国巾帼文明岗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
通知》(教人司〔2010〕276号)、福建省妇联《关于推荐岗位建功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闽妇〔2010〕129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推荐妇女岗
位建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闽教人〔2010〕126号)转发给你们,请
遵照执行。
校人事处
2010.12.2
相关表格和文件请点击下载
http://219.229.134.182/dl/129126161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