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工会2011年经费收支基本情况
各位代表:
现将法学院工会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财务收支基本情况向大会报告,请予审议。
本年度,院工会财务部门在院及上级工会的直接领导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认真执行工会财会制度,坚持“统筹兼顾、确保重点、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工会经费使用原则,坚持把大部分经费用在开展教职工活动和为教职工服务方面。本期工会经费的95%以上直接用于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职工活动和为教职工服务及支持各部门工会“建家”工作方面,为院工会各项工作的开展和工会组织建设提供有力的物质保证。
本级工会本期财务收支基本情况
本级工会本年度总收入为 43160.3元。其中:
1、往年结余 31573.4元 ;
2、工会会员费收入5476.9 元;
3、行政补助收入6110 元;
本级工会本年度总支出为14863.8元。其中:
1、职工活动支出 7761.7 元,主要用于开展职工教育、文体、宣传、职工度假;
2、困难职工帮扶、送温暖等项支出 6800 ;
3、资本性支出 302.1 元,主要用于设备购置等项支出;
本期工会经费收支相抵结余28296.5元。
福州大学法学院工会
201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