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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四届四次教代会顺利召开

[ 发布时间]: 2014-01-17 [ 来源]: 暂无 [ 阅读次数]:

 

    2014110日下午,福州大学法学院在院办公楼114室召开福州大学法学院第四届四次教代会。会议由学院副书记黄侨彬主持,法学院全体教职员工参加了会议。本次教代会的议题是完善并审议通过《福州大学法学院2013年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草案)》。

   学院为进一步深化学院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创设人才辈出的激励机制,鼓励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学院的建设与发展,促进学院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目标化的管理,根据《福州大学关于印发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福大人(20134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福州大学法学院2013年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草案)》。在召开本次教代会前,教代会的常设机构工会发挥了应有的组织引领作用。为了更好地履行教代会职责,做好源头参与工作,学院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组织了三个小组深入各部门,召开三场座谈会,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并详细填写了提案征集表,为分配方案的完善并做了充分准备的工作。

   教代会审议并通过了院长邹雄同志做的《法学院2013年工作报告》、《法学院2013年财务工作报告》,审议并通过了工会主席刘秉浩同志做的《法学院工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和《法学院工会2013年度财务工作报告》。接着,院长邹雄同志宣读《福州大学法学院2013年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对该方案进行了解读,并对教职工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大会主持人黄侨彬组织到会人员对方案进行了无记名投票表决,顺利审议通过了该方案。最后,院书记王巧萍同志致闭幕词,希望大家齐心协力,共谋发展,把法学院的事业做大做强。

    本次教代会,充分调动和发挥教职工建议、参与学院发展的作用。《福州大学法学院2013年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制定,充分体现了学院对高质量的学科建设的追求,体现了学校对做出成绩、辛勤工作的教师的肯定,进一步调动了教师的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我们也相信,在本次教代会,将更促进我院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