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下午,我院于法学楼323会议室召开第六届三次教职工大会暨工会会员大会,选举福州大学法学院第十届教代会暨第十二届工代会代表。会议由陈胜副教授主持,学院全体教职工出席会议。
大会根据《福建省实施<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办法》和《福州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有关规定,选举产生法学院出席校两代会的代表。大会在庄严的国歌声中拉开序幕。
会上,陈俊秀老师宣读《福州大学第十届教代会暨第十二届工代会法学院代表选举办法》。
会议表决通过监票人、计票人名单。监票人谢武老师宣读填写注意事项,与会人采取无记名的投票方式,差额选择产生新一届代表。
根据大会选举办法和计票结果,福州大学法学院第十届教代会暨第十二届工代会代表名单为(按姓氏笔画为序):
刘宁 陈胜 陈俊秀 吴雪
李智 贾丽萍 黄辉
文案:方雪昀
图片:叶坤贤
核稿:黄佳源 陈胜
编辑:叶秋雪 王家庶
责编:陈荟芳
【法学院青年通讯社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