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是一支执行公安边防保卫任务的武装力量,隶属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实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体制。总队在福建省沿海各地(市)和开放口岸设有边防支队、边防检查站、海警支队、教导大队、医院、船艇修理厂等单位。部队分布在宁德、福州、莆田、泉州、厦门、漳州、南平等设区市,主要担负着维护全省沿海地区的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船舶渔船民管理、出入境边防检查以及维护海上治安秩序等公安边防保卫任务。接收到我部工作的大学生,一律安排在各沿海县(市)以下的基层边防一线岗位工作。愿意到我部工作的大学生都要做好献身公安边防部队建设事业的思想准备,服从分配,安心边防基层工作。接受条件: 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择优接收。
接收计划:
1.经济学2人;
2.法 学46人(含法学、中国革命史与党史、社会工作、思想政治教育、治安学、侦查学、禁毒);
3.教育学2人;
4.文 学20人(含汉语言文学、英语、日语、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
5.理 学2人(含心理学类);
6.工 学21人(含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建筑学、土木工程、航海技术、轮机工程、刑事科学技术);
7.医 学4人(含临床医学、麻醉学);
8.管理学7人(含会计学、财务管理、行政管理)。
非上述专业请勿报名,报名材料不予退还。禁止重复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在全国公安现役部队范围内限报一个单位,凡重复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报名时间至12月30日截止。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