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行政﹝2017﹞ 1 号
学院各教研室、各部门、各单位:
为吸收优质生源,确保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学院根据教育部和福州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精神,经院党政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福州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生复试名单确定办法》,从即日起开始实施。
附:《福州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生复试名单确定办法》
一、调剂生申请资格
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我院调剂分数线要求,且符合国家A类复试基本分数线。
二、学术型法学硕士调剂生复试名单确定规则
(一)申请者须一志愿报考学术型法学硕士专业,且所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申请者本科为法学专业,且毕业院校为全日制招统“985”院校,或全日制统招下列五所院校之一: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作为第一批次,按初试总分由高到低排列;
(三)申请者本科为法学专业,且毕业院校为全日制招统“211”院校(独立学院除外),作为第二批次,按初试总分由高到低排列;
(四)申请者本科为法学专业,且毕业院校为全日制统招2000年前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独立学院除外),作为第三批次,按初试总分由高到低排列;
(五)申请者本科为法学专业,其毕业院校为全日制统招前述高校之外其他院校者,作为第四批次,按初试总分由高到低排列。
三、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调剂生复试名单确定规则
(一)申请者须一志愿报考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专业或学术型法学硕士专业;
(二)申请者本科为法学专业,且毕业院校为全日制统招“985”院校,或全日制统招下列五所院校之一: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作为第一批次,按初试总分由高到低排列;
(三)申请者本科为法学专业,且毕业院校为全日制统招“211”院校(独立学院除外),作为第二批次,按初试总分由高到低排列;
(四)申请者本科为法学专业,且毕业院校为全日制统招2000年前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独立学院除外),作为第三批次,按初试总分由高到低排列;
(五)申请者本科为法学专业,其毕业院校为全日制统招前述高校之外其他院校者,作为第四批次,按初试总分由高到低排列;
四、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调剂生复试名单确定规则
(一)申请者须本科毕业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二)申请者本科毕业院校为全日制统招“985”院校,作为第一批次,按初试总分由高到低排列;
(三)申请者本科毕业院校为全日制统招“211”院校(独立学院除外),作为第二批次,按初试总分由高到低排列;
(四)申请者本科毕业院校为全日制统招2000年前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的(独立学院除外),作为第三批次,按初试总分由高到低排列;
(五)申请者本科毕业院校为全日制统招前述高校之外其他院校者,作为第四批次,按初试总分由高到低排列。
福州大学法学院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