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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21年博士招生结果公示

[ 发布时间]: 2021-05-17 [ 来源]: 暂无 [ 阅读次数]:


依据《福州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校研[2021] 7 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我院组织了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现将复试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1年5月17日—2021年5月21日。

如有异议,请在工作时间致电(0591)22866284,联系人:孔老师,邮箱:176865594@qq.com,地址:福州大学旗山校区法学楼325室。
      确定录取名单以福州大学研究生院公示为准。

注意事项:

1.只对复试结果进行公示,若政审、体检等不合格,不予录取;

2.未通过教育部录检,不予录取;

3.政审不合格不予录取;

4.2021年7月10号之前完成调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