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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法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复试方案

[ 发布时间]: 2021-05-08 [ 来源]: 暂无 [ 阅读次数]:

福州大学法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复试方案

本次复试对象为全日制博士考生

根据《福州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校研[2021] 7 号)、《福州大学关于印发“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福州大学关于印发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收博士研究生数量管理规定的通知》(福大研〔2018〕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博士点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我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一、2021年博士考生复试组织机构(法学院)

法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复试工作。

二、复试形式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和当前福建省疫情防控需要,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要求,我院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定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线下复试方式进行。线下复试全程参照学校防疫要求执行。若因疫情突发原因无法开展线下复试,将采用线上复试方案,详情请见学院公告。

三、复试工作安排

我院2021年只接收全日制非定向类别考试,即拟录取考生必须将人事档案作为学生档案转入我院,否则不予录取。学院招生指标总共3名,复试比例1:3。复试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1、复试考生报到时间:2021年5 月14日(星期五)上午8:00(请务必准时到达),地点:福大旗山校区法学楼233室。

考生报到注意事项:(所有上交的复印件,考生均需在正面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亲笔签名)

(1)复试考生须网上缴纳130元复试费。 ①登录福州大学计财处网站,选择“网上收费”(或输入网址http://tyzf.fzu.edu.cn);②本校学生用学号登录,校外人员选择新用户注册,填写注册信息设置密码,注册后返回用身份证号登录缴费系统;③新用户注册步骤,在缴费首页选择右上角的“报名系统”,选择“博士复试费”,点击报名后,选择“注册”进行用户注册;④确认缴费信息并支付成功——复试报到时提供缴费成功截图证明及复印件。

(2)核查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硕士研究生应持学生证)、身份证、准考证等原件。

(3)提交由考生本人签名的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应届硕士毕业生的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必须在入学前补交)。请所有考生都提供学信网的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生不用提供),如果存在2000年前毕业的考生不能及时提供认证报告,请写承诺书本人签名盖章。

(4)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提交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公开发表或出版的论文或专著、获奖证书等原件材料。

(5)提交“博士考生资格审查表”(见附件),此表格考生必须亲笔填写并签名。

(6)提交“政审表”(见附件),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就读学校所在学院的党总支出具,在职人员由所在人事主管部门或组织部门出具。

(7)考生携带一寸近期免冠彩照一张(不用提交,考生自己留着体检时用)。  

2、复试内容及分值构成:

复试内容:专业知识(专业课笔试、学术能力)、综合能力(专业素养)面试、英语能力面试

复试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60分(专业课笔试35分、学术能力25分)、综合能力(专业素养)面试25分、英语能力面试15分。

3、复试方式:

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1.5小时。

综合能力及英语能力面试,面试时间约30分钟/生。

4、复试时间地点安排如下:(请考生带好身份证参加考试)

(1)专业课笔试时间:2021年5 月14日上午9:00-10:30

笔试地点:福大旗山校区法学楼110室

(4)综合素质面试时间:2021年5 月14日下午14:50开始

面试地点:福大旗山校区法学楼233室

5、复试要求及评分方式:

笔试按试卷要求闭卷作答。面试按面试试题要求进行,考生面试顺序,实行“随机”原则,采用现场抽签方式决定面试顺序。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约30分钟,复试小组将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进行全程录像。

复试小组成员现场予以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考生面试成绩为其他成员所给的分数的平均值。

四、录取

1、结合各导师的年度招生数,所有复试考生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报考导师指标内的考生依次录取,报考导师指标外的考生候补或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复试成绩<60 分为不及格,不予录取
  2、学院本着信息准确、程序规范、发布及时的原则,
拟录取考生名单于复试结束后三天内在福州大学法学院主页公示。
说明:(1)不予录取的情况。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及格;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未按时提交人事档案;提供虚假信息。
(2)关于更改报考导师:更改报考导师的工作必须在复试工作前完成,复试后不再允许更改报考导师。
申请流程为:考生提出书面申请,转入、转出导师均同意考生更改报考导师,并在考生申请书上签字同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同意并盖学院公章后,报研招办审批。
申请书请于5月13日前交到福州大学旗山校区法学楼325.

五、体检

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两周内向报考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单。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血常规、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或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体检报告用EMS邮寄,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福州大学法学楼325室,孔老师,22866284。备注:其他快递无法进入校园,请用EMS。

六、纪律

博士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有机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参加复试。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我校视情况将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咨询及申诉渠道

咨询及申诉电话:0591-22866284

联系人:孔老师

邮箱:176865594@qq.com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 福州大学法学楼325室

邮编:350108

福州大学法学院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