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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25年推免生接收工作方案和复试方案

[ 发布时间]: 2024-09-18 [ 来源]: [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接收推免生工作,使我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及福州大学研究生院有关文件精神,制订我院2025年推免生接收工作方案和复试方案实施细则。

一、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5-7人组成的接收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推免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各专业(领域)复试小组的成员名单、复试小组组长,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负责审核各专业(领域)初定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和候补拟录取推免生名单。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制定综合能力的考核方案和实施细则,确定学院综合能力考核面试小组成员名单。

二、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获得所在高校2025年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3.申请法学学术型硕士和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其本科专业应为全日制法学专业(专业代码0301开头);申请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其本科专业应为全日制非法学专业。

三、拟招收推免生计划数

1.学术型法学硕士计划招生总数28人;

2.专业型法律硕士(法学)计划招生数37人;

3.专业型法律硕士(非法学)计划招生数19人。

四、本院接收推免生的工作安排

919 第一批预报名截止

920 通知第一批复试短信形式通知,请注意查收

925日 报到并审核材料(报到地点:福州大学旗山校区法学楼110小模拟法庭)

926 学院第一批复试出示复试通知短信或学院官网复试名单截图给门卫可进校;第二批复试根据预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929日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第一批复试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登记报名,接收待录取通知

929-1015日 收取体检报告单及政审

1015-20日 研究生院汇总审查

1020日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放待录取功能关闭,未被接收的推免生资格失效

五、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各专业(领域)复试小组由至少5名本专业办事公正、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教师组成(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名)。复试小组负责确定接收推免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2.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二)复试流程及安排

采用本年度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复试形式为现场(线下)复试。

1.符合条件且有意申请到我院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前,可通过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网址:http://219.229.132.120:8080/login.aspx)进行预报名,该系统已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以红色悬浮框的形式发布。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正式报名。

2.我院将分批次对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择优选拔,根据各专业拟招收推免生的计划数确定复试名单,额满为止,并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出复试通知。

3.申请者在收到我校复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并参加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须向报到现场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第二批提交材料截止时间根据预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1)二代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福州大学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申请表(可在系统提交后打印)

3)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各1份(提交复印件)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证明表》(详见附件1)

6)以上所有材料考生都需亲笔签名确认真实性。请考生本人在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亲笔签名。

(三)复试内容安排:

1.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测试、综合素质测试以及外语能力;

2. 复试形式:采用线面试

3.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能力测试40分,综合素质测试40分,外语能力20分;

4. 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现场记录其面试作答情况,并评定其面试成绩。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再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

(四)复试时间

1.第一批复试时间:926日上午9:00

2.地点:法学楼232233(具体场地分组情况现场查看)

(五)录取程序

1.复试结果根据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若成绩相同录取办法:总成绩相同(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且招生计划有限,则比较专业测试能力,成绩高者被录取;如果专业测试能力成绩再相同,则比较综合素质测试的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

2.未经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3.复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及公告栏上公示各专业(领域)参加考核的所有推免生复试成绩及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4.学院上报学校拟录取推免生名单,拟录取名单由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在校园网上公示

5.学校研招办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待录取通知,申请者在收到“待录取通知”24小时内须予以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确认后一律不解锁

6.已录取考生在1015日前将体检报告(应有体检合格结论)与政审表寄至学院

7.推免生须按规定完成毕业阶段的学业,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

2)未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

3)体检或政审不合格。

4)考试作弊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

5)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

6)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

8.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并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信息公开

1)在推免生接收阶段,学院提前在本单位的网站上公示,向社会公布本单位拟招收推免生人数、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

2)复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及公告栏上公示各专业(领域)参加考核的所有推免生复试成绩及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3)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并在校园网上公示。

4)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六、申述渠道

考生若对复试录取过程有疑义,可申请复议。申诉电话: 0591-22866284,联系人:孔老师。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将在收到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回复。



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证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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