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接收推免生工作,使我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及福州大学研究生院有关文件精神,制订我院2025年推免生接收工作方案和复试方案实施细则。
一、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5-7人组成的接收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推免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各专业(领域)复试小组的成员名单、复试小组组长,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负责审核各专业(领域)初定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和候补拟录取推免生名单。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制定综合能力的考核方案和实施细则,确定学院综合能力考核面试小组成员名单。
二、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获得所在高校2025年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3.申请法学学术型硕士和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其本科专业应为全日制法学专业(专业代码0301开头);申请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其本科专业应为全日制非法学专业。
三、拟招收推免生计划数
1.学术型法学硕士计划招生总数28人;
2.专业型法律硕士(法学)计划招生数37人;
3.专业型法律硕士(非法学)计划招生数19人。
四、本院接收推免生的工作安排
9月19日 第一批预报名截止
9月20日 通知第一批复试(短信形式通知,请注意查收)
9月25日 报到并审核材料(报到地点:福州大学旗山校区法学楼110小模拟法庭)
9月26日 学院第一批复试(出示复试通知短信或学院官网复试名单截图给门卫可进校);第二批复试根据预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9月29日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第一批复试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登记报名,接收待录取通知
9月29日-10月15日 收取体检报告单及政审表
10月15-20日 研究生院汇总审查
10月20日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放待录取功能关闭,未被接收的推免生资格失效
五、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各专业(领域)复试小组由至少5名本专业办事公正、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教师组成(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名)。复试小组负责确定接收推免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2.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二)复试流程及安排
采用本年度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复试形式为现场(线下)复试。
1.符合条件且有意申请到我院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前,可通过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网址:http://219.229.132.120:8080/login.aspx)进行预报名,该系统已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以红色悬浮框的形式发布。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正式报名。
2.我院将分批次对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择优选拔,根据各专业拟招收推免生的计划数确定复试名单,额满为止,并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出复试通知。
3.申请者在收到我校复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并参加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须向报到现场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第二批提交材料截止时间根据预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1)二代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福州大学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申请表(可在系统提交后打印)
(3)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各1份(提交复印件)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证明表》(详见附件1)
(6)以上所有材料考生都需亲笔签名确认真实性。请考生本人在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亲笔签名。
(三)复试内容安排:
1.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测试、综合素质测试以及外语能力;
2. 复试形式:采用线下面试
3.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能力测试40分,综合素质测试40分,外语能力20分;
4. 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现场记录其面试作答情况,并评定其面试成绩。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再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
(四)复试时间
1.第一批复试时间:9月26日上午9:00
2.地点:法学楼232、233(具体场地分组情况现场查看)
(五)录取程序
1.复试结果根据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若成绩相同录取办法:总成绩相同(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且招生计划有限,则比较专业测试能力,成绩高者被录取;如果专业测试能力成绩再相同,则比较综合素质测试的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
2.未经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3.复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及公告栏上公示各专业(领域)参加考核的所有推免生复试成绩及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4.学院上报学校拟录取推免生名单,拟录取名单由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在校园网上公示;
5.学校研招办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待录取通知,申请者在收到“待录取通知”24小时内须予以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确认后一律不解锁;
6.已录取考生在10月15日前将体检报告(应有体检合格结论)与政审表寄至学院;
7.推免生须按规定完成毕业阶段的学业,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
(2)未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
(3)体检或政审不合格。
(4)考试作弊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
(5)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
(6)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
8.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并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信息公开
(1)在推免生接收阶段,学院提前在本单位的网站上公示,向社会公布本单位拟招收推免生人数、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
(2)复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及公告栏上公示各专业(领域)参加考核的所有推免生复试成绩及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3)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并在校园网上公示。
(4)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六、申述渠道
考生若对复试录取过程有疑义,可申请复议。申诉电话: 0591-22866284,联系人:孔老师。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将在收到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回复。
附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证明表》
福州大学法学院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