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福州大学法学院暑期社会实践队员选拔的通知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福州大学关于组织开展2012福州大学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学院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发挥法学院和法学专业学生志愿者的学科专业优势,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六五普法为核心内容,服务经济建设,服务改革开放,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现将法学院暑期社会实践队员选拔的通知如下:
一、对象选拔
(一)选拔对象
2010级,2011级法学本科学生
(二)报名要求
开放性地接受书面参选报名,由本人自主报名填好报名表。欢迎提出您报名参加的愿景和建议。
(三)报名方式
请有意向的同学填写报名表,填写一份纸质版和电子版,在6月13日前,将纸质版报名表统一交到31#610刘晓亮同学,联系方式:18805024766。并于6月13日之前以班级为单位发送电子邮件至976226093@qq.com报名(请将本人电子版1寸照片黏贴进表格)。
(四)选拔过程
面向全校公开选拔,个人自荐,院团委谢武书记根据需要择优选拔。(需2名具有宣传方面特长的同学如:DV制作,报道宣传,网络传播等)
(五)人选确定
6月16日队员人选确定后,将在学院网站及福州大学法学院官方微博上进行公示。
二.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内容
活动时间:7月1日-7月10日
(一)福州市鼓楼区工商局 (15人)
1.志愿者活动:努力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深入开展志愿者活动;
2.法律实践:深入开展法律实践,特别关注商事登记,司法合同,行政处罚等方面;
3.消费维权:深入市区消费者聚集的地方开展消费维权,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4.共建暑期社会基地:通过前期恰谈,力争共建校地暑期社会实践基地和实习基地。
(二)厦门同安 (15人)
1.开展“走乡进区入园”活动。组织法律援助宣传人员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向村民、社区居民、企业职工、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
2.走访优秀校友:走访我院在基层工作优秀校友,学习就业经验,转变就业观,提高我院的就业质量和数量;
3.了解地方的法律援助现状:了解地方法律援助中心的法律援助现状,学习地方的优秀经验;
4.法律实务部门:深入进入基层法律部门(公检法),了解我国法制建设的现状。
5.法律座谈会:法律工作者就当前的法律热点进行座谈。
6.参观活动单位,了解办事程序;
三.经费及后勤保障
法学院团委将下发专门经费支持暑期社会实践,配有带队老师。
报名负责人:高炳巡
联系电话:18259068250
共青团福州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二○一二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