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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福州大学关于组织开展2012福州大学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学院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发挥法学院和法学专业学生志愿者的学科专业优势。在学校和学院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由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为主体的福州大学法学院大学生党员社会实践队,来到福州市鼓楼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为期两周的学习和实践。在这两周里我们的实践活动主要分为三大方面:一、调研方面。实践队员分别在信息科、市场合同监管科、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监察大队、人教科、法制科等科室进行实践,期间了解鼓楼区工商局历年的业务情况,以及近阶段所组织的带有鼓楼工商特色的品牌活动,并将所获取的资料结合现实存在的问题进行整理和分析。二、学习方面。实践队员参与了监管执法业务全员培训、“食品安全进我心”培训活动和“妇女发展与社会主义文化繁荣”主题讨论会,从而进一步增强了队员们商事权益的维护意识和商事业务的技能。三、实践服务方面。实践队员在井楼门工商所、洪山工商所进行年检服务,动员居民参与全国食品安全科普竞赛、福州市妇女理论课题调研论文比赛,而后在鼓楼区竹林境社区、福建省少年儿童图书馆分别开展以“权在我心,消费放心”和“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在为期两周的社会实践中,实践队员进行调研—学习—服务,将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在鼓楼区工商局学习到的技能运用到实践当中去,服务社区居民,展现青春风采。
翻开我们的征程篇章——“共建大学生实践基地” 启动仪式
7月2日,下午4点30分,由福州大学法学院与鼓楼区工商局共同举办的“共建大学生实践基地”启动仪式于鼓楼区工商局五楼会议室顺利召开。出席此次会议的领导有法学院党委副书记黄侨彬,副院长刘宁,团委书记谢武,福大团委董晨燕以及工商局局长王锦文、纪检组长孙忠结、副局长李芳、人教科科长林钟,办公室周恒等领导。
在会上,黄侨彬副书记表示,希望同学们抓住工商局和福州大学一同提供的实践平台,了解工商专线的工作情况,向工作人员学习有关知识,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同时为以后更多的合作打下良好的基础。也祝愿工商局领导工作顺利,生活顺心。接着,工商局局长王锦文表示感谢福大输送优秀学生来此实践,并希望双方通过长期合作共同收获,共同进步。同时也赞扬福大法学院队伍朝气蓬勃、文明礼貌。同时也介绍了工商局的相关职能,包括食品安全监管、12315维权、商事登记,以及去年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在工商局进行调查研究,发表的论文荣获了一等奖。在会议中,董晨燕老师也提出了对此次合作的期待。最后,会议以学生代表陈公照的激情演讲结束,他表达出了参与到实践的学生坚决完成预定任务的决心。
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是青年学生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的主要渠道之一。此次共建大学生实践基地启动仪式的顺利召开,为我们提供了良好的契机,让我们在暑期可以更多的参与到社会实践中,增见识,长才干,真正将理论与实践结合,更深入,深刻地体会基层工作。
一局多科,分研而习.
在实践期间,实践队员分别在信息科、市场合同监管科、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监察大队、人教科、法制科等科室进行实践,期间不仅积极参与,配合各科室的有关工作,并且了解了鼓楼区工商局历年的业务情况,以及积极参与近阶段所组织的带有鼓楼工商特色的品牌活动,并将所获取的资料结合现实存在的问题进行整理和分析,做到真正的学而思之。在维护消费者权益,调解促成和谐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有我们受理投诉,参与、旁听调解的身影;在真正执法为民,监督行政工作的监察大队有我们执法上街,整理案件、存档的身影;在拓宽信息技术,争创优异服务的信息科有我们参与网络维修,服务各工商所的身影;在推进法制建设,实施典型带动的法制科里有我们核审案件,认真分析法律法规的身影;在规范市场秩序,履行合同监管的市场合同监管科有我们整理案件材料,登记动产抵押物的身影以及在开展群众评议,落实创先争优的人事教育科中有我们与工作人员讨论参与群众评议的身影。在实践中,我们不仅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福州大学关于组织开展2012福州大学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做到真正去服务,真诚去奉献,真心为大家。
学而习之,逢源知新
学习是固本之举,学习是源头活水。胡总书记勉励青年工作者时说,就是要下大气力地学,要只争朝夕地学,如饥似渴地学,持之以恒地学。在鼓楼区工商局为期两周的实践中,我们实践队队员利用午休时间在工商局七楼会议室进行了三项学习课题的讨论和研究:(一)学习食品标识 理解公司商标——监管执法业务全员培训活动(二)关注食品问题 理解社会动态——食品安全进我心”培训活动(三)掌握性别文化增进女权意识——“妇女发展与社会主义文化繁荣”主题讨论会。通过对此三项课题的讨论和研究,我们理论联系实践,将实践内容与社会热点、相关专业知识联系在一起,让我们更多了解时事热点,关注民生,同时更致力于通过实践深化理论的学习,从而更加全面了解法律的实质,适用法律之精髓,真正做到法律与实践相结合。
蓦然回首,实中践义
在实践期间,我们利用休息时间,走进基层,街道 ,扩大普法力度,增进法律服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普法活动分别为1、“关爱明天,普法先行”——福建省少年儿童图书馆普法活动2、“权在我心,消费放心”——鼓楼区竹林境社区普法活动
7月7号下午,福州大学法学院暑期实践队走进鼓楼区竹林境社区开展了“权在我心,消费放心”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本次活动的目的在于提高社区青年、中年人以及老年人等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促使他们运用正确的手段、方法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此次“权在我心消费放心”的普法行动主要以宣传单并与居民面对面交流的形式进行法律宣传,向居民们就有关“投诉盲区”、“打官司的注意事项”、“产品三包”等问题进行详细的讲解,我们走进社区与居民面对面交谈,了解他们在生活消费过程中遇到的困惑,努力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为居民们解决疑惑,并且设置了咨询点现场接受居民的法律咨询。
7月11日下午,福州大学法学院暑假实践队走进福建省少年儿童图书馆,开展以“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本次活动旨在加强青少年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认识,让他们了解国家社会对他们的关心保护,以及培养他们的维权意识。此次“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普法宣传活动主要是以向青少年分发宣传单以及与青少年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形式进行法律宣传,主要就有关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等法律知识进行宣传讲解。在宣传期间,法学院实践队队员通过与青少年交流,了解他们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认识情况,并根据自身所学的法律知识为青少年分析《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内容。
此次的普法宣传活动,我们得到了社区居民的积极配合和广泛的认可,获得了青少年及其家长的广泛支持。此次活动让法学院同学将理论与实际落到实处,让同学们感受到了基层服务的重大意义,对培养同学们关注民生、回报社会的意识有积极的意义。同时,该活动使更多的人了解了消费者维权的法律途径,从而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且加强了青少年遵纪守法的意识,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对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具有重要的意义。
学习实践,我们永不止步
短短两周的社会实践,我们在调研中学习,在学习中服务,在服务中增进对生活的理解,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已经成为实践队员难以磨灭的记忆。
参与实践,服务社会,是我们真正做到学以致用的好方式。 大学生参加暑期实践以了解社会、服务社会为主要内容,以形式多样的活动为载体,以稳定的实践基地为依托。温家宝总理在新时期以“仰望星空,脚踏实地”来勉励我们,团中央陆昊书记在全国学联大会更是向我们提出了“在实践中拓展素质、提高本领,为走向社会做好充分准备”的要求,作为建设祖国的生力军,我们有责任、有义务积极主动地参加到社会实践中来,把在学校所学到的文化知识和科学技术运用到实践中去,响应祖国“培养运用型人才”的号召,实现学有所用、回馈社会的最终目标。
这次的社会实践,让我们走出校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开展调研实践、专业实习、志愿服务等,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我们将永不停止实践的步伐,努力成长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