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先争优展风采 法律服务促和谐”——法学院2012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之走进同安区人民法院

[ 发布时间]: 2012-09-08 [ 来源]: 暂无 [ 阅读次数]:

7月4日上午,福州大学法学院赴厦门同安暑期社会实践队到达厦门同安区人民法院。在法院里,旁听一起刑事案件的审判并同福州大学法学院毕业的校友开展了一场座谈会。

上午九点在法院的工作人员第二审判庭旁听一起涉及聚众斗殴、妨害公务的刑事犯罪的审判。从审判人员及检察员整洁的着装,到所有人员庄严的举止;从庭前准备阶段,到审判长宣布开庭,再到一步步严格的审判程序,整个庭审过程都弥漫着庄严凝重的氛围。审判结束后,同学们在庭外就本次旁听的案件结合本学期学习的刑事诉讼法内容进行了交流和讨论,并就刑事审判程序与昨天旁听的劳动争议仲裁程序进行了对比。

旁听结束后,十点半,在同安区人民法院三楼的会议室里,福大校友李君森学长接待了大家。李金森学长于2003 年—2006年就读于福州大学,是福州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毕业的硕士研究生,现于同安区人民法院担任助理审判员一职。李君森学长邀请了几位其他高校毕业的法院工作人员共同参与本次座谈。座谈会以轻松的谈话方式展开,由实践队的同学们向师兄师姐提问,他们就当前的形势为大家答疑解惑。除此之外,他们还向大家介绍法院的工作流程,并在就业与考研考公方面给予大家建议。学长强调学习法学应当放宽视野、注重积累、专心致志;他以“天道酬勤”四个字鼓励大家,希望大家在法学的道路上脚踏实地地走好每一步。

本次的同安法院之行,让大家亲身感受刑事审判的全过程,使实践队队员对于刑事诉讼法学有了更为直观和立体的了解。通过与福大校友的交流,让实践队队员对于当前本科毕业生的发展趋势以及厦门当地司法部门的就业形势有了更深的了解,有助于实践队队员把握好接下来大三的发展方向。

 

                            201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