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上午,福州大学法学院2012年暑期社会实践队赴厦门市同安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人事仲裁院旁听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庭审。
此次厦门市同安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人事仲裁院之行,主要是旁听一起劳工工资争议仲裁案件,其中申请人为某公司数名员工,由同安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指派援助律师参与仲裁。庭审开始前,实践队成员参观了劳动仲裁委员会,了解仲裁委员会机构设置和仲裁流程等。参观完毕后实践队成员进入仲裁庭,仲裁员、书记员和仲裁当事人入庭完毕后庭审随即开始。仲裁庭审有申请方陈述请求、事实和理由,被申请方作答辩发言,双方对相关证据进行质证,仲裁庭调查,辩论和仲裁庭调解等步骤。最后,仲裁员表示“必须切实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至此仲裁庭审就此结束。
活动主要涉及了法律援助和仲裁庭审,让实践队成员对法律援助流程、仲裁庭机构设置做了一定了解,并通过旁听同学们清楚地知道了仲裁庭审流程,在实践中加深理论认识。同时,经过这次的旁听,同学们认识社会中有许多群众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越来越多的人们懂得通过法律援助的途径、应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实践队成员体会到社会在不断进步,作为法学院学生,要本着以人为本、维护广大群众的权益出发,为构建法制社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