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举行2012-2013学年学生干部培训

[ 发布时间]: 2012-10-28 [ 来源]: 暂无 [ 阅读次数]:

为提高学生干部综合素质,深化学生干部服务同学的思想觉悟,福州大学法学院开展了新学年的第一次学生干部培训,来自10级、11级、12级的48名学生干部参与了本次培训,法学院团委书记、研究生辅导员谢武老师为本次培训做开班动员,09级、10级辅导员段炼老师担任本次培训的主讲人,为参与培训的学生干部分享自己的经验心得。

主持人短暂介绍开场,谢武老师提出学生干部培训的出发点是为了提高学生干部综合素质,传达一种工作理念,以期更好的服务同学和集体,与高中时期担任班干部不同的是,大学期间学生干部具有更大的自由发挥空间,而将交办的任务具体的实施最重要的是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主观能动性,而学院能够提供的是更广阔的平台,学生干部则应该依靠自己在工作中的摸索积累经验。接下来段炼老师对学生干部提出了“德才兼备”的基本要求,“德”就是一个人的核心价值观,以及其带给身边同学的影响是否正面,“才”就是多才多艺,全面发展,同时提到身为学生干部要先学生后干部,也即学业要过硬工作要尽力,工作上也要寻找适合自己的工作方法,身为学生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沉淀自己,利用好这个展现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平台,积极参与社会实践,统筹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也为我们举出数位全面发展的学长学姐的例子,以此激励我们。培训的尾声,段炼辅导员也为现场学生干部提出的疑问做了详细的解释。

本次培训至此圆满结束,不仅为学生干部开展学生工作提供了指路明灯,将学生自我服务的理念传达给12级新生干部,同时也为今后学生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实基础。多次的学生干部培训经验证明,学生干部培训是必要的也是有效的,将会一如既往的开展,为新老学生干部答疑解惑提供经验。 

段炼老师正在与学生分享经验心得

学生干部在认真听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