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华侨大学2009年招聘辅导员启事

[ 发布时间]: 2009-03-27 [ 来源]: 暂无 [ 阅读次数]:

 

   
 
                             华侨大学2009年招聘辅导员启事

    因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17名。有关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岗位

性别

需求人数

学历

岗位职责及有关要求

泉州校区辅导员

6

本科及以上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2、2009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中共党员,本科阶段担任过班长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工作需要的,同意入住学生社区。

泉州校区辅导员

2

本科及以上

厦门校区辅导员

8

本科及以上

厦门校区辅导员

1

本科及以上

 

    二、报名办法

    报名者登录http://rczp.hqu.edu.cn/zpstar ,注册后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同时按要求提供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并将如下资料电子版打包上传(材料不齐,视报名无效):身份证、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学习成绩年级(专业)综合排名证明、入党时间证明、本人担任最高学生干部的证明、获奖证明及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硕士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等材料。

    本次招聘一律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操作,不接受任何纸质报名或邮件报名。  

    三、报名时间: 

    发布日起至2009年4月10日18时止。 

    四、报名咨询电话 

    岗位问题咨询电话:0595-22693889 

    系统问题咨询电话:0595-22693850

    五、考核办法

    1、所有应聘者将由我校按照《华侨大学新进辅导员评分办法》,按照分值高低排名,根据所需岗位数按1:6进入面试,面试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将于2009年4月13日在我校人事处网页上公布。参加面试的人员须缴纳报名费80元(2009年4月15日前可到华侨大学会计服务中心资金部缴纳或通过银行汇款,银行汇款户名:华侨大学,帐号:830003108408091001,开户行:中国银行福建泉州华大支行,备注上须注明报考人姓名及用途)。面试时应带身份证及缴款凭证。

    2、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3确定笔试对象,结合实际工作,从专业素质、写作能力和工作能力等方面设置笔试内容。

    3、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2确定初步人选。经考核、体检合格后,上报学校审批,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如无合适人选,该招聘岗位暂时空缺。

    4、笔试名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者密切关注我校人事处网站,如情况有变,将在我校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六、相关待遇

    我校对上述新进人员实行分类管理:硕士研究生经批准录用后,为我校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执行现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按学校有关政策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本科毕业生实行人事代理,其人事关系及人事档案委托当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执行国家、省市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标准,具体按照我校人事代理有关规定执行。 

 


 
                       华 侨 大  学  人  事  处
                        华侨大学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