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8710部队招收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简章
武警8710部队是一支隶属武警总部的部队,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战争年代,为人民解放事业立下了不朽功勋;和平时期,为促进国家经济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了98抗洪中封堵九江决口的“抗洪英雄模范团”武警8711部队、第二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张奇、第三届“中国武警十大忠诚卫士”龚时荣、第八届“中国武警十大忠诚卫士”陈飞等一大批英模单位和个人。热忱欢迎有志学子来我部建功立业。
一、接收范围
接收院校以国家“211工程”高校、省属重点高校为主,接收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和研究生毕业生。具体专业和数量如下:
(一)指挥警官5名:男性,计算机、通信、法学、中文、心理学专业各1人,其中本科生4人、硕士研究生1人。
(二)技术干部1名:男性,临床医学专业,本科生。
二、接收条件
(一)政治条件:接收对象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人民军队,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历史清白,政治可靠,作风正派,思想进步,品德优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入伍态度端正,决心为保卫祖国、保卫人民和平劳动而志愿献身国防事业。
(二)学业条件:接收对象必须按时获得毕业证书和相应的学位证书,成绩总评良好以上。
(三)年龄和身体条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分别为24、29周岁(截止2009年8月31日)以下。少数民族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身体条件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视力标准,拟补充到指挥岗位的毕业生,身高168cm以上,双眼裸视力不低于4.6;拟补充到技术岗位的身高165cm以上,双眼裸视力不低于4.3。
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毕业生,以及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的委培毕业生、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均不接收。同等条件下,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以及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表现和取得第二学位的毕业生,优先接收。
三、接收程序
1、报名。2009年5月20日前将本人简历或其他推荐材料寄至武警8710部队政治部干部科。
2、资格审查。5月下旬,武警8710部队政治部对自愿报名的应届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对象。
3、面试。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届毕业生进行面试。
4、体检。组织面试合格的应届毕业生进行体检、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素质测试。
5、考察政审。考核组到院校对面试和体检合格,拟接收的应届毕业生进行考察和政审。
6、签订协议。部队与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应届毕业生签订接收协议书。
7、分配报到。签订协议的应届毕业生,按部队规定时间,携带毕业证、学位证、派遣证、个人档案以及户口注销证明等到武警8710部队政治部干部科报到。
四、待遇
入伍后,享受干部待遇。其中,本科毕业生,定为副连职、授予中尉警衔;硕士研究生,定为正连职、授予上尉警衔。军龄和提干时间从2009年6月算起,住房补贴从上大学时起算。工资待遇按军委有关规定执行;家属享受军属待遇。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福建省莆田市武警8710部队政治部干部科
邮编:351133
联 系人:曹孝权
联系电话:0594 2364230 13313956213
福州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2009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