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重庆市选调生简章

[ 发布时间]: 2009-11-21 [ 来源]: 暂无 [ 阅读次数]:

 

     
 

(一)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全国“985”、“211”高校2010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重点选调有志于来渝从事党政工作的高学历毕业生、中共党员、班级以上学生干部。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有较强的吃苦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发展潜力较大;

3.报名人员应是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或大学期间担任过班级以上学生干部;

4.学习成绩优良,截止2010年7月31日,须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截止2010年7月31日,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6.身心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要求;

7.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参看http://www.fjrclh.com/news/show.asp?articleid=9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