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鼓励年轻干部到基层和艰苦地区锻炼成长的精神,以及中央组织部和省委关于做好选调生工作、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要求,经研究决定,2010年我校继续积极宣传,精心推荐一批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锻炼(简称“选调生”)以及到村任职(简称“选聘生”),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2010年选调、选聘范围是我校全日制2010届优秀大学本科毕业生,硕士、博士毕业研究生。上述毕业生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或按规定免于考试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在2010年9月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博士研究生必须在2010年9月1日前毕业,并在当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
二、选拔数量
我校选调生分配名额31名,其中硕士毕业研究生7名(沿海类4 名,山区类3名),本科生24名(沿海类14名,山区类10名)。其中法检系统研究生名额2名,本科生名额5名。博士毕业研究生名额不限,按择优原则选调。我校选聘生分配名额45名,其中沿海类22人,山区类23人。
三、选拔条件
参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0年选拨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闽委组通〔2009〕83号)所规定选拨条件。
四、选拔程序
(一)成立校院两级工作领导小组
1、成立学校2010年选拔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领导小组。
2、成立学院2010年选拔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领导小组并上报小组成员名单。一般由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任副组长。
(二)具体流程
1、宣传发动:学校及各学院发布选调、选聘信息,宣传选调、选聘生工作的重要性,传达选调、选聘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引导鼓励毕业生扎根基层、扎根农村,在参与海西建设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
2、考生报名:时间为2009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24时,考生必须客观翔实地填写《福建省2010年选调生申请表》、《福建省2010年选聘生申请表》,并对所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考试资格审查:考试资格审查分为两个步骤:2009年12月21日,福州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严格按照福建省有关文件要求,进行第一轮筛选,确定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2009年12月22日上午,打印分发符合条件的《福建省2010年选调生申请表》、《福建省2010年选聘生申请表》到各学院, 学院于2009年12月22日至28日对申请表信息进校审核,由学院党委(总支)书记签名并加盖公章确认,一旦发现填报资料不实、不符合条件的情况,将取消其选调、选聘考核资格。
4、考试资格考察: 2009年12月22日至28日由学院党委(党总支)根据学生在校综合表现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并对本学院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分地区、分类别排序,并在学院内公示1天,于2009年12月28日11点之前将有关考核评定材料(纸质以及电子版)上报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另外,各学院要随附本学院2010年选拔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名单、2010年选拔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考察推荐工作汇报(形成文字报告,内容包括考察推荐过程、主要做法、推荐理由等)、学院党委(党总支)书面推荐意见(加盖公章)以及相关电子文档材料。
5、考试资格复核:由福州大学2010年选拔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于2009年12月30日至2010年1月5日按照学生的综合素质与群众评议的情况,召开集体会议,按志愿地区、工作种类和学历类别,以选调、选聘计划数1:7的比例确定复核名单,并组织同学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和考试资格复核工作,最终按照参加选拔计划数1:6的比例和山区沿海合适比例、女生合适比例确定进入资格考试的人选。
6、考试资格公示:学校通过福州大学学生工作处、福建人才联合网站、校就业中心宣传栏,对拟推荐考试的人选进行为期3天(2010年1月6日至8日)的公示。公示期内全体师生可以向学校党委组织部(0591-22866880)或学生工作部(处)就业中心(0591-22866665),对查实不适合作为选调、选聘生的,及时进行调整。
7、所有考生免缴报名费。
8、考生缴交照片:考生需准备同版一寸免冠照片4张(申请表、准考证、准考证存根、体检表各用1张。兼报选调生选聘生的,照片加1张)。学院辅导员负责收集汇总,于2009年1月6日之前交给校就业指导中心颜文朗老师。
9、发放准考证: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集中下载准考证,加盖学生工作部印章,2010年1月15日发放给各学院,就业中心留下存根。
10、报送材料:学校于2010年1月11日将《福建省2010年选调生推荐人选花名册》和《福建省2010年选调生申请表》、《福建省2010年选聘生推荐人选花名册》和《福建省2010年选聘生申请表》、“省优生”花名册和荣誉证书复印件、准考证存根报送省委组织部干部六处。
五、工作纪律和有关要求
1、工作纪律。各学院、各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应本着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认真负责地做好选调、选聘生的资格审查、推荐和考察工作,对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推荐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学校的选调生工作的全过程接受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2、有关要求。遵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0年选拨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闽委组通〔2009〕83号)的规定。
福州大学2010年选拔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领导小组
二00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学生管理 基层工作△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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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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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学生工作处 2009年11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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