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0年我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闽委办〔2006〕73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的
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经受锻炼,为促进农村基层教育、农业(含林业、海洋与渔业)、卫生、扶贫等社会事业的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出贡献。
二、工作任务
2010年省级"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约600名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享受省财政一般转移支付和财力相当于一般转移支付水平的财政困难县(市、区)的乡(镇)从事支教、支农(含林业、海洋与渔业)、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各市、县(区)可根据实际需要,参照省里的政策,招募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到本地区的乡(镇)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由各市、县(区)负责制定和实施。
统筹做好2008年和2009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日常管理、年度考核、服务期满考核和2010年期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
三、宣传口号
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贡献力量。
http://www.fjrclh.com/news/show.asp?articleid=9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