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1年社科研究项目规划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在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通过全校社科工作者的共同努力,2010年我校社科研究项目规划工作
取得明显成效,共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6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3项(管理科学部2项,通过医学科
学部报送获批心理学方向1项),国家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已获批1项、进入立项公示13项;获批
省科技厅软科学研究项目24项,资助经费137万元,均创历史最好水平。
为进一步做好2011年我校社科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力争在新的一年里有新的突破,现将我校2011
年社科研究项目规划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规划工作的主要内容
1、项目规划选题的征集与重点选题的遴选;
2、重点选题项目评审与重点选题项目规划的确定;
3、重点选题项目前期研究的资助、实施与进展跟踪。
二、项目规划选题的征集范围与基本要求
1、本次选题征集主要是拟申报2011年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科学部)项目和国家社会科学
基金项目等国家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选题,以及教育部社科研究项目、省科技厅软科学研究项目、省社
科规划研究项目等省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选题(省委宣传部邓小平理论研究中心项目中的重大项目、
重点项目和年度重点项目同时按照省社科规划项目立项,属于省级项目)。
2、各单位应根据自身的学科特色与优势,认真组织好本单位有长期跟踪和研究基础的专家学者,
根据要求提出选题,特别是要组织好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骨干队伍做好选题工作。
3、国家级项目的选题要注重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课题题目函盖的内容要适中,不宜太大
或太小,要突出自身的特色。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选题要着力研究阐释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理
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工作部署。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科学部项目的选题强调运用“科学方
法”来探索管理活动的客观规律,即通过严密的逻辑推理、严格的数学分析,按照“观察现象—形
成/提出假说—构建模型—计算/实验验证—科学结论”等过程开展研究,通过实验、观察、测量等手
段获取“数据”以“观察和发现现象”(即所谓“实验研究”,通过建模、计算、归纳、演绎等手段
来“分析与解释现象”(即所谓“理论研究”),不受理纯社会科学的研究。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一般不设立指南条目,只给予优先的资助领域。近年的项目指南可登
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查阅、参考(网址:http://www.nsfc.gov.cn/)。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
目申报设有指南条目,近年的项目指南及立项项目情况可登录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查阅、参考(网
址:http://www.npopss-cn.gov.cn/)。
5、教育部社科研究项目一般不设立申报指南,申报者可自行设计选题。省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选
题设计应立足国情和省情、立足当代新变化,并考虑理论和实践上已有的进展和发展逻辑,力求有新
的视野和新的角度;对策性课题的选题设计应根据省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支持福
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纲要》确立的目标、任务,围绕
海峡西岸两个先行区建设中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际问题,提出具有重要意义的研
究领域和研究方向。
三、项目规划工作的时间安排
1、2010年10月下旬至11月:项目规划选题的征集、重点选题的遴选及重点选题项目的第一轮评
审。
(1)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优势学科,做好项目规划选题的征集和重点选
题的遴选工作。
(2)对列入各单位重点选题的项目,应组织选题申报人填写项目申请书。以国家级项目为目标
的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以省部级项目为目
标的填报相应类别项目的申请书(草稿),表格可从校社科处网站下载。
(3)各单位对本单位重点选题项目申请书进行第一轮评审(专家评议表见附件),并将评审意
见反馈给重点选题项目申报人,供项目申报人修改、完善项目申请书。
(4)各单位须于2010年11月30日前将本单位重点选题项目申请书、第一轮专家评议表(每个申
报项目1张)以及重点选题项目申报清单(含项目名称、学科门类、项目申报人、拟申报何种项目等
内容)一并报送校社科处。纸质申报清单须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清单电子文档请发送至
skclinw@fzu.edu.cn。
2、2010年12月:重点选题项目第二轮评审与重点选题项目规划的确定与资助
(1)我处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上报的重点选题项目申请书进行第二轮评审,并结合第一轮专家
评审意见,确定2011年重点选题项目规划。对于未提交第一轮专家评议表的有关单位的重点选
题项目申请,我处将不组织第二轮专家评审,该单位的重点选题项目申请将丧失获得校科技发
展基金资助的资格。
(2)进入重点选题项目规划的项目将给予校科技发展基金资助,为明确研究思路、技术路线以
及创造前期研究成果提供支持。其中以国家级项目为目标的重点选题项目给予校科技发展启动基金资
助,以省部级项目为目标的重点选题项目给予校科技发展育苗基金资助(育苗基金受资助者年龄须
在35周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
(3)我处将于12月底前将第二轮专家评审意见反馈给重点选题项目申报人,供项目申报人进一
步修改、完善项目申请书。
3、2011年1月起:重点选题项目规划的实施。
对于列入重点选题项目规划的项目负责人应积极开展项目的研究工作,并根据2011年有关项目申
报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课题的设计论证以及研究队伍的组织工作,为冲刺国家级、省部级社科研
究项目打好基础。
四、特别提醒
1、对于2011年国家级、省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申报,我们将优先推荐并重点跟踪列入学校重点
选题项目规划的课题。
2、2010年校科技发展基金项目申报将与本次重点选题项目规划工作相结合,不再单独受理。
3、据省社科规划办透露,明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有可能限项申报。如果实施,我校对国家社科
基金项目的遴选将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实施,未按程序的临时申报项目不向外推荐申报。
4、联系方式:
林 伟,电话:22865053;江永真,电话:22865051。
校社科处
201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