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法律系师生莅临法学院交流

[ 发布时间]: 2012-05-14 [ 来源]: 暂无 [ 阅读次数]: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法律系师生莅临法学院交流

2012年5月10日上午,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法律系众师生莅临法学院,在法学楼115与我院师生进行交流。法学院副院长黄辉老师、副院长刘宁老师以及2008级辅导员秦伟老师出席了此次交流会。刘宁老师、黄辉老师分别介绍了法学院本科生及研究生的培养情况,并就实践教学等问题与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的师生进行深入探讨,随后两校学生积极地进行了关于学习、考研、司法考试等问题的交流。很多学生认为此次交流活动使他们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