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先争优展风采 法律服务促和谐

[ 发布时间]: 2012-09-08 [ 来源]: 暂无 [ 阅读次数]:

 

 

 

 

创先争优展风采 法律服务促和谐

         ——福州大学法学院2012年暑期社会实践

 

 

 

 

 

 

 

                                                                                                      福州大学法学院团委

 

              

一、指导思想

二、活动背景与目的

三、活动主题

四、活动时间

五、活动地点

六、活动内容

七、活动安排

八、前期准备

九、安全及后勤工作

十、经费预算

十一、后期工作

附件:社会实践活动安全事项说明书

 

 

 

 

 

 

 

 

一、指导思想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福州大学关于组织开展2012福州大学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学院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发挥法学院和法学专业学生志愿者的学科专业优势,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六五普法为核心内容,服务经济建设,服务改革开放,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活动背景与目的

现今社会是法制社会,“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民众意识逐渐提高。大学生利用暑期进行社会实践,从事普法宣传、法律咨询,解答民众所关心的法律问题,从而民众增进对法律的了解,提高他们的法律认知水平,具有现实的社会意义。

福州大学法学院具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和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一贯注重学生的社会实践。大学生走进军营进行普法宣传、法律咨询,一方面可以将法学理论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把理论知识转化到实际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中;另一方面,学生通过和军人的深入沟通与交流,可以学习他们严守纪律、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和部队的光荣传统,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   

    福州大学法律援助中心自2004年12月4日成立以来,走进部队、社区、乡村、军营,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受到了一致的好评,得到了如共青团中央网站等媒体的关注,并多次获得了福建省委宣传部,共青团福建省委等颁发的福建省“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团队的光荣称号。今年,法律援助活动将进入部队、社区、乡村,为民众送去他们需要的法律,继续为我国法制化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   

 

三、活动主题创先争优展风采 法律服务促和谐

 

四、活动时间2012年7月

 

五、活动地点:86师驻闽某部、福州市鼓楼区工商局、厦门市同安镇等

 

六、活动内容

(一)86师驻闽某部

1.法律援助现场咨询活动:现场法律咨询,摆放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法律手册;

2.爱国主义教育:参观部队历史博物馆和爱国主义基地;

3.举办座谈和讲座:与部队官兵就当前法制建设等主题进行座谈,听取国防知识讲座;

4.法律援助问卷调查:通过法律问卷调查,对个别官兵进行走访;         

备注:以上内容可根据部队当地的具体情况修改。

(二)福州市鼓楼区工商局

1.志愿者活动:努力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深入开展志愿者活动;

2.法律实践:深入开展法律实践,特别关注商事登记,司法合同,行政处罚等方面;

3.消费维权:深入市区消费者聚集的地方开展消费维权,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4.共建暑期社会基地:通过前期恰谈,力争共建校地暑期社会实践基地和实习基地。

(三)厦门同安

1.开展“走乡进区入园”活动。组织法律援助宣传人员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向村民、社区居民、企业职工、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

2.走访优秀校友:走访我院在基层工作优秀校友,学习就业经验,转变就业观,提高我院的就业质量和数量;

3.了解地方的法律援助现状:了解地方法律援助中心的法律援助现状,学习地方的优秀经验;

4.法律实务部门:深入进入基层法律部门(公检法),了解我国法制建设的现状。

5.法律座谈会:法律工作者就当前的法律热点进行座谈。

6.参观活动单位,了解办事程序; 

 

七、活动安排

 

时间

内容

地点

 

 

7月1日-2日

上午

  • 社会实践队全体成员在福州大学旗山校区集中,乘车至炮兵团营地
  • 法律讲座

86师驻闽某部

下午

1、分发法律知识宣传材料,开展普法宣传;

2、设立法律咨询点,提供法律咨询;

 

 

7月3日-5日

 

1、法律实践:深入开展法律实践,特别关注商事登记,司法合同,行政处罚等方面;

2、共建暑期社会基地:通过前期恰谈,力争共建校地暑期社会实践基地和实习基地。

福州市鼓楼工商局

 

7月6日-7日

 

1、消费维权

2、志愿者活动

福州市市区

 

 

7月8日-9日

 

开展“走乡进区入园”活动:组织法律援助宣传人员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向村民、社区居民、企业职工、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

 

 

厦门同安

 

7月10日

 

深入进入基层法律部门(公检法),了解我国法制建设的现状

厦门同安

 

 

 

7月11日

 

走访优秀校友:走访我院在基层工作优秀校友,学习就业经验,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提高我院的未来的就业质量和数量;

 

厦门同安

 

7月12日

 

全体队员对社会实践进行总结,互相交流心得

厦门同安

 

 

 

 

、前期准备

1.团队建设

精选10-15名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团队确认实践活动的策划与实施,进行团队内部的交流,初步安排队员的工作,让每一位队员都有展示自己,锻炼自己的机会。出发前,组织团队就实践活动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进行讨论分析,建立应急机制。同时应加强团队内部的沟通,增进队员之间的了解,以便实践阶段工作的顺利开展。

2.前期联系
主要是与福州市鼓楼区工商局,部队,同安司法局,同安检察院,同安法院

的负责人、当地新闻媒体取得联系,得到他们对此次实践活动的支持。情况如下:      

(1)将活动策划发给各部门,取得联系,支持我们的实践活动,帮助我们采访工作的顺利进行。

  • 与厦门法律援助中心相关负责人联系,帮助我们此次实践活动顺利进行;希望能对我们的食宿问题提供帮助;

(3)法学院的优秀校友进行联系,对活动进行安排,取得他们在当地的支持;

 

3.资料准备:

社会实践的相关资料,福建同安的相关资料,法律宣传资料整理,最新动态宣传材料。

  • 前期准备工作

(1)活动项目准备:

在团内举行交流会,讨论实践活动的具体工作,进行更加细致的划分,确保实践活动的顺利进行并团队成员安全。提出实践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困难,初步制定解决方案,建立应急机制。安排具体事宜,确定责任。
 

(2)物资准备:

相机、电脑,资料的准备,实践期间所需物品的准备,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解决好交通工具以及食宿的问题。

 

(3)宣传工作:

主动与新闻媒体取得联系,并在整个活动的过程中时刻保持这种联系。具体安排如下:

A.出发前与学校的报纸、广播台等宣传媒体联系,对本次暑期实践活动进行宣传。

B.活动期间主动邀请当地的新闻媒体对本次实践活动进行报道。

C.将实践成果(主要是实践活动报告)发至《海峡都市报》、《福州日报》、《福州晚报》、《东南快报》、《中国青年报》、《福州大学报》、福大广播台等媒体。

 

(4)针对此次实践活动,向老师请教,虚心听取老师的意见和建议。

 

九、安全及后勤工作

1、后勤

A、与当地和带队老师座谈,商量好活动及食宿问题。

B、所有活动相关资料由活动进行前一天晚会议上统一领取

C、每日工作时间   7:30——17:00   起床时间:6:30 就寝时间:22:00

2、安全

A、队员服从组织统一按排,不得单独行动,有事必须向组织及时报告,杜绝一切安全隐患

B、队伍随队携带相关应急药品

 

 

 

 

十、经费预算

 

用途

单价

数额

小计

普法宣传单

0.5元

1000份

500元

横幅

100元

3

300元

彩喷

200元

3

600元

福州—厦门往返及公共交通费

200元/人

15

3000元

伙食住宿

30元/人

240/8天

3600元

应急药品

100元

1

100元

饮用水

24元

4箱

96元

 

                         合计:8196

 

 

                                                                                   

 

十一、后期工作

  • 返校后,团队成员根据工作任务、自己的切身体会和感受提交个人总结
  • 对相关资料的整理分析,完成时间活动报告

3、将活动的资料(图片)及活动总结汇总到管理学院,把现场的录像制成光盘版保存,并做好本次活动在本院及本校的宣传工作。

4、将实践成果(主要是实践活动报告)发至《海峡都市报》、《福州日报》、《福州晚报》、《东南快报》、《中国青年报》、《福州大学报》、福大广播台等有关媒体。

5、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报告会,举办活动成果汇报、图片资料展和暑期社会实践交流会,在福大校园内展示此次实践活动成果。激励更多福大学子参与到社会实践活动中来,鼓励大学生加入海西建设的队伍。

                                                                                                                                  福州大学法学院2012年暑期社会实践队

                                                                                                                                                2012年6月     

 

 

附: 社会实践活动安全事项说明书

  1、人身安全

(1)外出活动必须结伴而行,特别是女生严禁独自到人烟稀少的地方及晚间外出;

(2)晚间休息要结伴,尽量保证团队成员的居住地方近;

(3)外出活动要小心,不乱入草丛、树林,提防鼠蛇,防止摔伤、扭伤,划伤等,万一出现,不要慌张,就近向群众求救及自救。

(4)万一遇到抢劫要奋力求救但要注意保护自己身体安全,必要时舍财保身;

(5)尽量远离地痞流氓,万一其寻衅滋事,要团结一致,有理有节,不卑不亢。及时拨打110或向当地政府及群众求助;

(6)及时了解住宿地的供电供水情况,严防触电、烫伤、溺水,万一出现,及时求救及自救;

(7)到达住处后,首先对住所消毒并及时了解附近的医疗卫生信息,确保出现意外时不慌不乱,同时注意饮食卫生,不食不干不净的食物及变质食品,不喝生水,防痢疾;

(8)充分准备常备药物器具,尤其是防中暑药、治感冒、痢疾等常用药品,选定一名同学(最好是医护专业同学)作为团队医护人员,负责团队成员的医疗;

(9)出发前进行所有成员的安全自救常识培训,队员都要学习防中暑知识及中暑后的急救知识、被蛇虫咬伤的急救知识等;

(10)活动中出现突发事件如人身安全问题时,不单独行动,须与队长、指导老师及其他成员取得联系并及时解决。

(11)学生在外社会实践期间不得擅自到江河、水库、池塘、海边游泳,不得擅自到荒山野岭游玩、野炊等活动

2、交通安全

(1)不坐“三无”车辆;

(2)若是有骑自行车时,遵守交通规则,在农村,加倍小心农用车辆,不争道不抢道,不在路上嬉戏打闹;

(3)万一有不测,及时拨打110、120并向附近群众求救;

(4)最好穿运动鞋,雨天路滑,道路泥泞,尽量减少户外活动;

(5)出发前查询活动期间的天气情况,确保活动期间天气状况良好;

(6)活动开始前若出现突发恶劣天气,即将活动推迟至天气好转时进行;若活动开始时出现突发恶劣天气,则因时制宜,调整调研工作,在室内做书面材料的分析整理直至天气转好;

3、财物安全 

(1)钱财分开存放,并确定安全责任人妥善保管;

(2)加强物品安全、管理,出行时尽量坐在一起,互相照应,严防扒手

4、饮食安全

(1)社会实践活动中同学要注意饮食和饮水卫生,组织队员尽量到卫生有保障的餐饮店就餐。

(2)不得随便购买路边小吃等问题食品、饮料。发生饮食安全事故,应及时停止饮食并联系医疗机构及卫生监察机构。

5、其他注意事项:

(1)参加该次活动,要征得家长的同意。

(2)团队成员不得擅自行动,服从队长统一安排,做到有事请假。

(3)与陌生人打交道在注重礼仪的同时,也会“慎重”对待陌生人的各种“友好请求”,自己把握交友分寸。遇到可能会产生的纠纷或斗殴,我们必须保持冷静,控制情绪。

(4)人手一本当地地图,以及当地政府部门的通讯录,假若有迷路等突发事件应及时联系当地公安机关

(5)活动期间,要遵守法律及有关管理规定。

(6)活动结束后,要及时返家回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