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下午3点,福建省环保厅付朝阳副厅长、综合法规处林向东处长以及陈明义副处长一行来访我院,就《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修改)》课题组近期的工作做出指导。本次座谈会在法学院216会议室进行。
会上,邹雄院长首先报告了《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修改)》课题组近期的工作进展。他表示,课题组成员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调研等方式,不断总结环保实践中的亮点,注重解决现实问题,以更好地切合修订目的。接着,课题组成员分组汇报工作,针对环境执法手段、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等内容提出专业意见和修改方案。对此,陈明义副处长强调了条例修订与实践结合的重要性。林向东处长指出,条例的修订应当更加系统化,立足省情,符合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而付朝阳副厅长表示,要深入考虑国家大法与省条例的关系,突出福建特色;要有未雨绸缪的意识,更好地进行以环境质量为中心的环境管理转型;要大致平衡企业与政府部门在环境保护中的责任,通过制度和体制设计使法律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