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法学院纪念建团95周年、五四运动98周年暨表彰大会顺利举办

[ 发布时间]: 2017-05-05 [ 来源]: 暂无 [ 阅读次数]:

2017年5月4日18:30,福州大学法学院纪念建团95周年、五四运动98周年暨表彰大会在法学院模拟法庭顺利举办。出席表彰大会的嘉宾有法学院党委书记王巧萍、党委副书记黄侨彬、副院长蔡晓荣、工会主席林锦平法学院部分教师、各级辅导员以及全体本科生参加本次大会。

首先,黄侨彬副书记宣布表彰大会正式开始,并请全体人员起立奏唱国歌。接着,蔡晓荣副院长宣读了《关于表彰福州大学法学院2016-2017学年共青团和学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和《关于表彰2016-2017学年福州大学法学院工会积极分子的决定》。到场嘉宾分别为荣获五四红旗团支部、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创新创业之星、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优秀指导老师、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先进工作者、优秀博士生主任、五四青年奖章、工会积极分子,共计六个集体与七十九位个人颁奖。

随后,先进教师代表李年清老师发言,李老师代表全体青年教师对学院领导的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学生代表陈少卿同学上台发言,他提出同学们应不忘初心,拼搏努力,有所作为。

最后,王巧萍书记作总结发言。王书记回顾了建团的九五光辉,肯定了学院在过去一年里取得的成就,并向广大青年们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树立文化自信,构建精神支柱;二是拓宽学习范围,加强创新意识;三是传承九五光辉,践行团员使命。

通过挖掘优秀师生先进事迹、表彰先进典型,此次表彰大会弘扬和传递了正能量,引导广大青年学生继承五四精神,传承五四传统,用奋斗和担当筑就“青春梦”,成就“中国梦”。




图/裴佳莹  文/陈小萍  核稿人/颜钰

福州大学法学院通讯社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