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8日下午12:30,福州大学法学院宿舍长“生命守门员”培训于法学楼216学术报告厅顺利举办。本次培训会由福州大学法学院团委学生会心理部主办,由福州大学法学院团委书记、心理辅导员董晨燕主持召开,法学院本科生及研究生宿舍长参加了此次培训。
培训会伊始,主讲老师简要介绍了高校学生因心理问题导致个人安全事故的案例,引入“生命守门员”的心理学概念,着重强调其防止高危个体自我残害的重要存在意义。随后,老师对在校大学生自杀因素、自杀预警信号进行阐述,系统介绍了心理危机干预形式,帮助宿舍长学习帮助自杀个体摆脱困境。她强调,每名宿舍长都应关注宿舍同学的心理状态,一旦发现异常举动,就应主动与其进行交流。最后,主讲老师针对此类情况应采取的解决措施进行讲解,宿舍长应及时采取措施缓解当事人极端情绪,说服其积极延续生命,并主动向老师汇报,在源头上防止生命安全事故发生。
此次培训有利于在场同学了解专业的心理危机干预知识,加强学生心理建设,为预防心理危机事件发生提供了有力保障。
文/李逸洲、林厚谷 图/李逸洲 核稿人/王诗宇
法学院通讯社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