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0日14:30,福州大学法学院纪念五四运动99周年暨表彰大会在福州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顺利举办。出席本次大会的领导有福州大学法学院党委张泓书记、福州大学法学院黄辉院长、福州大学法学院党委蔡剑英副书记、福州大学法学院蔡晓荣副院长。福州大学法学院团委书记、各年级辅导员、受表彰的师生代表、部分本科生及研究生参加本次大会。会议由福州大学法学院党委蔡剑英副书记主持。
伴随着庄严的国歌声,表彰大会正式拉开序幕。蔡晓荣副院长首先宣读福州大学法学院2017—2018学年五四各项表彰决定。院领导依次为获得福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福州大学法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14项校级及院级荣誉的单位和个人颁奖。
随后,获奖学生代表邱胜帆同学与考研之星代表庄钰静同学结合自身经历从学习、学生工作、科研经验、社会实践等方面述经验,并提出成绩和荣誉是过去时,同学们应志存高远,开拓进取;求真学问,练真本领;德法兼修,崇法善德。获奖教师代表李辞博士从个人角度出发解读五四运动及其精神,指出大学时期是知识储备的黄金时期,是提升自我修养的重要阶段,并希望同学们在此期间储备知识。
大会最后,福州大学法学院党委张泓书记发表讲话。张泓书记首先向全院全体团员致以五四青年节的问候,向获奖单位及个人表示祝贺。随后,其总结并肯定了法学院党委及团委在过去一年中的突出成绩,并代表学院党委向全院共青团学生组织、团干部及青年团员提出“保持初心,深化精神引领;开拓创新,打造全能人才;艰苦奋斗,勇担历史之责”的三点希望。
本次会议的召开旨在继承五四传统、弘扬五四精神、表彰先进典型,有利于激励同学们传承以爱国主义和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为建设“双一流”和高水平大学贡献青春力量。
文/范文凤 图/黄海艳、范文凤 核稿人/王诗宇
法学院通讯社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