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乡村振兴 福大学子访五夫镇谈村民自治

[ 发布时间]: 2018-07-17 [ 来源]: 暂无 [ 阅读次数]:

“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 ,这是朱熹笔下的五夫镇荷花美景。为积极响应习总书记振兴乡村的号召,7月17日,福州大学“美丽乡村武夷兴,青春助力绿水长”暑期社会实践队与福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丁国民教授一行来到武夷山市五夫镇开展村民自治多数决衡平机制研究主题调研活动。

当天一早,在五夫镇派出所所长的带领下,实践队来到当地著名的兴贤古街,开展问卷分发和村民访谈的活动。兴贤古街位于五夫镇五夫村,是朱熹传扬理学的地方。带队老师和实践队队员走街串巷,访问古街村民,详细了解当地村委会选举、村两委组成人员、外嫁女的户口外迁情况、相关的土地权益问题以及外出谋生者的基本情况。在热心村民的配合下,实践队收获满满,收发问卷共计80余份,访谈村民20余位。在与村民的交流中,实践队员了解到,五夫村经济尚待开发,留村的多是年近六旬的老人家,年轻劳动力基本外出谋生;在选举方面,五夫村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开展选举活动,其对本村的选举结果表示满意;对于外嫁女的问题,五夫村采取的是以户口是否在本村为村民资格的认定标准,外嫁女户口外迁后,通常很难享受本村原先的权益。

中午,实践队紧锣密鼓地赶往下一站点,在五夫镇派出所内与五一村、典村村、兴贤村等六个村的村主任进行了更为深入的座谈活动。在与翁墩村村主任的交流中,实践队得知,当地存在户口未迁出的外嫁女土地分配难、外嫁女和其他村民的土地权益保护难以平衡的问题,实践队利用自身所学专业知识,给出了完善机动田模式,灵活处理分田不均问题的解决思路;兴贤村村主任向实践队讲述了本村去年发生的一起外嫁女与村委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纠纷,户口未外迁的外嫁女因不满村委会未给其分土地的决定,将村委会诉至武夷山市人民法院,法院最终支持了外嫁女的诉求。这一案例为实践队展示了村民自治多数决的结果与法院判决相矛盾的情形。在座谈的过程中,实践队向各村主任普及了村民村民自治的适用规则,虽然以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但更须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

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伟大复兴的重要组成部分,走入农村、调研村民自治多数决的实际情况是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实践。通过此次五夫镇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实践队成员了解到在农村村民自治多数决制度遇到的困难,为村委会解决村民矛盾提供了具体的法律意见,这对推进村民权益平等保护、实现法治“三农”、振兴乡村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