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大学子走进武夷山五夫镇 调研村民自治助力乡村振兴

[ 发布时间]: 2018-07-17 [ 来源]: 暂无 [ 阅读次数]:

7月17日,为积极响应习总书记乡村振兴的号召,福州大学法学院“美丽乡村武夷兴,青春助力绿水长”暑期社会实践队来到武夷山五夫镇进行“村民自治多数决衡平机制研究”的主题调研。

当天一早,在五夫镇派出所曾所长的引领下,实践队来到著名的兴贤古街,开展问卷分发和村民访谈的活动。兴贤古街位于五夫镇五夫村,是朱熹传扬理学的地方。带队老师和实践队队员积极联系村民,详细询问当地村委会的选举情况、村两委组成人员、外嫁女的户口外迁情况、相关的土地权益问题以及当地外出谋生者的基本情况。在热心村民的配合下,实践队收发问卷共计80余份,访谈村民20余位。实践队队员了解到,五夫村经济尚待开发,留村的多是年近六旬的老人家,年轻的劳动力基本外出谋生;在选举方面,五夫村依法开展选举活动,对于本村的选举村民都表示满意;对于外嫁女的问题,五夫村采取的是以户口是否在本村为村民资格的认定标准,外嫁女户口外迁后,通常很难享受本村原先的权益。

中午时间,实践队紧锣密鼓的赶往下一站点,在五夫镇派出所内与翁墩村村主任进行了访谈,在村主任的回答中,实践队得知,翁墩村共有村民1700多人,分为14个村民小组,村两委共8位工作人员,有50%的劳动力外出务工,3家企业入驻办厂。在外嫁女问题上,村主任也向实践队提出了实践中户口未外迁外嫁女土地分配的难题,外嫁女和其他村民的土地权益保护难以平衡。实践队利用自身所学专业知识,积极进行了回答,给出了可以采取机动田的模式,灵活的处理分田不均问题。

实践队不放过任何一个调研的机会,下午时间又与五一村、典村、兴贤村等村主任进行了座谈,分别就各村如何组织村民进行选举、外嫁女的选民资格、外出务工谋生者如何委托选举以及外嫁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特别是兴贤村主任还向实践队讲述了本村去年发生的一起外嫁女与村委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纠纷,户口未外迁的外嫁女因不满村委会未给其分土地的决定,将村委会诉至武夷山市人民法院,法院最终支持了外嫁女的诉求。这一案例为实践队展示了村民自治多数决的结果与法院判决相矛盾的情形,在座谈的过程中,实践队向各村主任普及了村民自治的适用规则,虽然以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但更须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

经过一天的调研,实践队收获良多,既对村民自治多数决的实际运行情况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也为五夫镇乡村振兴事业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